如何辦理
辦理時限
第一階段已於2023年3月31日結束申請。
第二階段: 資助計劃分兩段期間接受申請。
- 第一申請期: 在2010年12月31日或之前註冊或登記的老舊電單車車主,申請期由2023年6月1日至2024年5月31日。
- 第二申請期: 在2011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期間註冊或登記的老舊電單車車主,申請期由2024年6月1日至2025年5月31日。
辦理手續及所需文件
是次資助計劃的申請所需文件包括:
- 已填妥的申請表;(範本)
- 申請人或其法定代表的身份證明文件(副本)
- 如申請人爲法人,須提交法人成立文件、章程及其修改的副本又或提交由商業及動產登記局發出的商業登記證明︰
- 由身份證明局發出的存有紀錄證明書(正本/鑑證副本)*僅適用於社團或財團申請人
- 章程(副本)*僅適用於社團或財團申請人
- 商業登記證明(正本/鑑證副本)*僅適用於公司申請人
- 由財政局發出的申請人未因結算之稅捐、稅項及其他款項而結欠澳門特別行政區債務的證明書(正本/鑑證副本)
- 擬淘汰的老舊摩托車的車輛登記摺(副本)(範本)
- 擬置換的新電動摩托車的商標及型號聲明書
- 申請人之銀行存摺(副本)或銀行帳戶資料(範本)
針對上述3) 及4)所指的商業登記證明及無欠債的證明書,申請人可於申請表內授權環保與節能基金爲是次申請批給資助而直接查閱相關資料,藉此免除提交上述文件。
服務辦理地點及時間
親臨辦理
1. 環境保護局
地址:澳門馬交石炮臺馬路32號至36號電力公司大樓一樓
辦公時間 :
周一至周四,上午 9時至 1時,下午 2時 30分至 5時 45分
周五,上午 9時至 1時,下午 2時 30分至 5時 30分
2. 政府綜合服務大樓
地址:澳門黑沙環新街52號
辦公時間 :
周一至周五,上午 9時至下午 6時
3. 離島政府綜合服務中心
地址:氹仔哥英布拉街225號3樓
辦公時間 :
周一至周五,上午 9時至下午 6時
費用
免費。
審批所需時間
- 申請實體到臨遞交申請表,承諾由接收申請表起計每份申請表於20分鐘內完成接收。(服務承諾)
- 在申請資料交齊後75日內,環保與節能基金以書面方式通知申請人有關申請結果。
- 接獲批給資助決定的通知起165日內,受益人為發放資助需履行下列義務:
- 送交老舊摩托車作淘汰;
- 為置換的新電動摩托車提出註冊的申請。
- 確認受益人按要求完成汰換車輛的程序後60日內向受益人支付資助。
- 申請於審批結果完成後,承諾於10個工作天內通知申請人相關結果。(服務承諾)
備註/申請須知
送交老舊摩托車需知
- 受益人送交車輛前須透過環保與節能基金網頁https://www.fpace.gov.mo/或致電2876 2626提前預約,並按預約時間親身或透過獲授權人將已獲批給資助作淘汰之老舊摩托車送交至位于澳門勞動節大馬路及友誼橋大馬路交界及澳門污水處理廠旁的環境保護局收車地點(圖片或 開啓地圖),並交予現場的環境保護局人員核實及接收,受益人在環境保護局接收相關車輛後將獲發“送交車輛收據”。
- 受益人送交車輛時需出示身份證明文件正本,以供環境保護局人員核對;倘受益人未能親自前往指定地點送交車輛,則需簽署有關送交老舊摩托車作淘汰之授權書,由獲授權人帶備有關授權書(須附同受益人的身份證明文件副本及出示獲授權人的身份證明文件正本)以送交車輛。
- 須注意,確認已清空摩托車內所有物品屬受益人的責任,環境保護局如發現車輛內遺留物品,將不作返還;此外,送交作淘汰的老舊摩托車被視為已報廢車輛及歸澳門特別行政區所有,且不作退還。
- 環境保護局將在收到送交作淘汰的老舊摩托車後通知交通事務局,以便該局依職權取消該老舊摩托車的註冊,受益人無需前往交通事務局辦理註銷車輛手續。
註冊新電動摩托車需知
交通事務局憑受益人之資助批給通知公函、送交車輛收據及申請車輛註冊所需文件跟進有關車輛註冊及豁免註冊費用事宜。
注1:老舊摩托車與新電動摩托車需為同一車主;
注2:申請人須確保其置換的新電動摩托車的商標、型號及車輛認可編號均與申請時提交的資料一致。
本局設有以下無障礙設施:
- 無障礙洗手間;
- 母乳喂哺室。
有需要人士可向本局人員提出需求。
相關規範或要求
詳情請參閱環保與節能基金網頁
查詢進度及領取服務結果
查詢申請進度:申請人可於此連結或致電本局環保熱線(853) 2876 2626 查詢有關申請個案之進度。
領取計劃結果的方式:資助款項將以支票支付或以銀行轉帳的方式轉入受益人所指定的在總行或分行設於澳門特別行政區的銀行開立的帳戶。
城市環境
環境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