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關法例
- 修改經第26/2022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核准的《淘汰老舊柴油車資助計劃》第一條、第二條、第五條及第十八條。- 第22/2023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2023年5月22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21期第一組〕
- 修改經第34/2022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修改的第5/2022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核准的《淘汰老舊摩托車並置換新電動摩托車資助計劃》第一條、第二條、第五條及第十六條。- 第21/2023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2023年5月22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21期第一組〕
- 修改經第5/2022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核准的《淘汰老舊摩托車並置換新電動摩托車資助計劃》第五條、第十條及第十一條。
- 核准《淘汰老舊柴油車資助計劃》- 第26/2022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2022年9月13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37期第一組〕
- 關於豁免繳付《交通事務局費用及價金表》第十一條第三款及第十二條第一款及第二款訂定的費用 - 第23/2022號行政長官批示 〔2022年2月28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9期第一組〕
- 核准《淘汰老舊摩托車並置換新電動摩托車資助計劃》- 第05/2022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2022年2月14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7期第一組〕
- 延長回收業設備及車輛資助計劃的申請期 - 第31/2021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2021年11月3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44期第二組〕
- 修改第21/2011號行政法規《環保與節能基金》-第25/2021號行政法規 〔2021年7月26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30期第一組〕
- 延長回收業設備及車輛資助計劃的申請期 - 第48/2020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2020年11月4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45期第二組〕
- 第54/2020號行政長官批示 - 核准修改第32/2018號行政法規的附件及第六條第一款所指的資助上限
- 延長回收業設備及車輛資助計劃的申請期 - 第42/2019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2019年10月30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44期第二組〕
- 訂定回收業設備及車輛資助計劃的申請期間 - 第41/2018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2018年11月21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47期第二組〕
- 回收業設備及車輛資助計劃 - 第32/2018號行政法規〔2018年11月19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47期第一組〕
- 環保與節能基金 - 第21/2011號行政法規 〔2011年8月1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31期第一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