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駕駛員執照(民航局)

更改申請


如何辦理

辦理時限
沒有相關規定

辦理手續及所需文件
申請人須親身前往民航局,並遞交以下文件或資料:

  1. 填妥有關申請表 (Application for Revalidation of Flight Crew License PEL/APP/002);(申請表可於民航局網頁下載);
  2. 民航局發出的駕駛員執照正本;
  3. 更改申請所需之文件。

服務辦理地點及時間

親臨民航局:澳門宋玉生廣場 336 – 342號誠豐商業中心 18樓
辦公時間:
週一至週四,上午 9時至 1時,下午 2時 30分至 5時 45分
週五,上午 9時至 1時,下午 2時 30分至 5時 30分


費用

澳門幣 660元(已包括澳門幣 60元印花稅)。
附註:費用應於提出有關申請時繳付。


審批所需時間

視乎情況而定。


資料提供:民航局(AACM)

最後更新時間:2019-04-23 18:32

公共安全及出入境 交通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