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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安全

空中交通管制員執照

服務簡介

審批空中交通管制員執照申請

服務對象及申請資格

空中交通管制員(學員)執照:

  1. 申請人年齡必須年滿18歲;
  2. 通過由民航局審批的有關培訓課程及具備所需資格;
  3. 通過在民航局進行的空中交通管制學員知識考試;
  4. 通過民航局規定的三級體格檢查。

空中交通管制員執照:

  1. 申請人年齡必須年滿21歲;
  2. 通過由民航局審批的有關培訓課程及(包括在職培訓)及具備所需資格;
  3. 通過民航局規定的三級體格檢查;
  4. 通過在民航局進行的語言能力測試;
  5. 通過由民航局授權的空中交通管制監考員所檢測的能力檢查。

服務結果

向符合申請資格人士發出空中交通管制學員執照或空中交通管制員執照。


查詢途徑

執行部門及單位:民航局
通訊地址:澳門宋玉生廣場 336 – 342號誠豐商業中心 18樓
電話:(853) 2851 1213
傳真:(853) 2833 8089
電郵:aacm@aacm.gov.mo
網址:https://www.aacm.gov.mo


資料提供:民航局(AACM)

最後更新時間:2021-10-12 1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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