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飛行運行員執照

更改申請


如何辦理

辦理時限

沒有相關規定

辦理手續及所需文件

申請人須親身前往民航局或透過所屬機構遞交以下文件或資料:

  1. 填妥有關申請表 (Application for Revalidation of Flight Operations Officer License PEL/APP/006);(申請表可於民航局網頁下載)
  2. 民航局發出飛行運行員執照正本;
  3. 更改申請所需之文件。

服務辦理地點及時間

親臨或透過所屬機構向民航局遞交文件或資料:澳門宋玉生廣場 336 – 342號誠豐商業中心 18樓
辦公時間:
週一至週四,上午 9時至 1時,下午 2時 30分至 5時 45分
週五,上午 9時至 1時,下午 2時 30分至 5時 30分


費用

澳門幣 165元(已包括澳門幣 15元印花稅)。
附註:費用應於提出有關申請時繳付。


審批所需時間

完成更改申請所需的時間則視乎情況而定。


資料提供:民航局(AACM)

最後更新時間:2021-10-21 17:08

公共安全及出入境 交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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