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辦理
辦理時限
沒有相關規定
辦理手續及所需文件
申請人須親身前往民航局或透過所屬機構遞交以下文件或資料:
- 填妥有關申請表 (Application for Revalidation of Flight Operations Officer License PEL/APP/006);(申請表可於民航局網頁下載)
- 民航局發出飛行運行員執照正本;
- 更改申請所需之文件。
服務辦理地點及時間
親臨或透過所屬機構向民航局遞交文件或資料:澳門宋玉生廣場 336 – 342號誠豐商業中心 18樓
辦公時間:
週一至週四,上午 9時至 1時,下午 2時 30分至 5時 45分
週五,上午 9時至 1時,下午 2時 30分至 5時 30分
費用
澳門幣 165元(已包括澳門幣 15元印花稅)。
附註:費用應於提出有關申請時繳付。
審批所需時間
完成更改申請所需的時間則視乎情況而定。
公共安全及出入境
交通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