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辦理
辦理時限
考試申請必須於考試前最少 5個工作日完成。
辦理手續及所需文件
申請人須親身前往民航局或透過所屬機構遞交以下文件或資料:
- 由民航局提供之申請表(Application For Pilot License Conversion Examination (PEL/APP/008) 或 Application For Airline Transport Pilot License Examination (PEL/APP/009));(申請表可於民航局網頁下載)
- 身份證明文件或護照影印本;
- 有效之本地或由國際民航組織成員國發出的駕駛員執照影印本;
服務辦理地點及時間
親臨民航局:澳門宋玉生廣場 336 – 342號誠豐商業中心 18樓
辦公時間:
週一至週四,上午 9時至 1時,下午 2時 30分至 5時 45分
週五,上午 9時至 1時,下午 2時 30分至 5時 30分
費用
每一科目澳門幣 500元。
附註:費用應於提出有關申請時繳付。
審批所需時間
考試結果於考試完成後 5個工作日內發出。(服務承諾)
附註:承諾時間以申請人完成考試翌日起計。
就業
人員資格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