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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66航空器維修工程師執照

簽發申請


如何辦理

辦理時限
沒有相關規定

辦理手續及所需文件
申請人須親身前往民航局遞交以下文件或資料:

  1. 填妥相關申請表 (Application for Initial/Amendment /Renewal/Replacement of the MAR-66 Aircraft Maintenance Engineer Licence PEL/APP/024)(申請表可於民航局網頁下載);
  2. 身份證明文件正本及影印本(澳門居民身份證 (如適用)或護照);
  3. 申請表中提及的相關證明文件;
  4. (如有需要)民航局要求的其他補充資料。

附註:詳情請參閱第AC/PEL/013號及第AC/AW/004號(MAR-1 AP6)航空通告。相關規章可於民航局網頁下載。


服務辦理地點及時間

親臨民航局:澳門宋玉生廣場 336 – 342誠豐商業中心 18樓
辦公時間:
週一至週四,上午 9時至 1時,下午 2時 30分至 5時 45分
週五,上午 9時至 1時,下午 2時 30分至 5時 30分


費用

澳門幣 330元〈已包括澳門幣 30元印花稅〉。
附註:費用應於提出有關申請時繳付。


審批所需時間

40個工作日。(服務承諾)
附註: 承諾時間以申請人交齊所需文件翌日起計。


資料提供:民航局(AACM)

最後更新時間:2023-01-16 1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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