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辦理
辦理時限
沒有相關規定
辦理手續及所需文件
申請人可透過親往或郵寄的方式遞交自行撰寫的申請書,待民航局完成審閱相關申請內容後,會與申請人預約時間進行檢查。檢查期間,申請人須遞交以下文件或資料:
- 保養證明書;
- 技術文件。
服務辦理地點及時間
親臨或信函至民航局:澳門宋玉生廣場 336 – 342號誠豐商業中心 18樓
辦公時間:
週一至週四,上午 9時至 1時,下午 2時 30分至 5時 45分
週五,上午 9時至 1時,下午 2時 30分至 5時 30分
費用
申請費用:澳門幣 3,000元。
印花稅:
– 每一版:澳門幣 5元;
– 每一証書加上:澳門幣 10元。
附註:申請人於提出有關申請時繳費。
審批所需時間
45個工作日完成申請。(服務承諾)
附註:承諾時間以申請人交齊所需文件及收到相關部門意見翌日起計。
創業及營商
牌照/准照(場所及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