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飛行模擬訓練裝置之使用審批

簽發申請


如何辦理

辦理時限
沒有相關規定

辦理手續及所需文件
申請人須以書面形式向民航局遞交以下文件或資料:

  1. 填寫由民航局提供的有關申請表 (Application for Approval to Use a Qualified Flight Simulator Training Device (FSTD) FS/APP/003);(申請表可於民航局網頁下載)
  2. 有效的飛行模擬訓練裝置之資格證書及最近的評估報告;
  3. 飛行模擬訓練之裝置的缺陷列表;
  4. 從 Master QTG 得出的飛行模擬訓練裝置資料書和飛行模擬訓練裝置的其他主要相關資料。

附註:民航局可能要求空運經營人在有需要時提交附加資料。


服務辦理地點及時間

信函至民航局:郵寄至澳門宋玉生廣場 336- 342號誠豐商業中心 18樓
辦公時間:
週一至週四,上午 9時至 1時,下午 2時 30分至 5時 45分
週五,上午 9時至 1時,下午 2時 30分至 5時 30分


費用

最低收費澳門幣 3,000元。
附註:
1. 如需要本局人員作現場(本地或海外)檢查,民航局將會收取額外費用;
2. 審批將於申請人繳付所有費用後進行。


審批所需時間

完成發出申請的時間不超過 60個工作日。(服務承諾)
附註:承諾時間以申請人交齊所需文件或資料翌日起計。


資料提供:民航局(AACM)

最後更新時間:2023-01-16 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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