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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商業企業主或公司註冊(實施工程)

一般事項申請


如何辦理

服務對象與申請資格

已於土地工務局註冊的自然人商業企業主或公司(實施工程);

申請方式

前往土地工務局辦理

辦理時限

沒有相關規定

辦理手續及所需文件

  1. 已填妥的(I007C)申請表(請雙面列印);
    1. 倘申請人為法人,須由法定代表簽名及蓋公司印章,並出示其身份證明文件正本作核對;
    2. 法人代表聲明書(O015)。
  2. 倘商業名稱/所營事業變更,須遞交已更新之營業稅(開業/更改申報表M/1)影印本及商業登記證明書正本或認證繕本;
  3. 倘機關據位人變更,須遞交商業登記證明書正本或認證繕本;
  4. 倘更改姓名,須遞交已更新之澳門居民身份證影印本,並出示其正本。

必須出示文件:

  1. 簽署人倘在土地工務局核對簽名,須出示相關身份證明文件正本;
  2. 倘申請人為法人,須由法定代表簽署及蓋公司印章,並出示身份證明文件正本核對。

服務辦理地點及時間

親臨辦理

地址:

土地工務局

澳門馬交石炮台馬路33號地下接待櫃檯

辦理時間:

週一至週四,上午9時至下午5時45分

週五,上午9時至下午5時30分

星期六、日及公眾假期休息


費用

免費


審批所需時間

沒有相關規定


備註/申請須知

  • 一般事項申請表格適用於更改註冊資料、中止註冊、取消中止註冊、註銷註冊及申報增加專業資格。

相關規範或要求

  • 若中止、取消中止或註銷註冊者,須填寫一般事項申請表(I007C)向土地工務局提出;
  • 若更改有關註冊的資料,應於八天內填寫一般事項申請表(I007C)向土地工務局提出。

表格下載

I007C(請雙面列印), O015


資料提供:土地工務局(DSSCU)

最後更新時間:2023-11-22 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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