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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證登記

債權證券拒絕證書

服務簡介

服務內容

為無法兌現或支付之匯票、支票、本票或債權證券發出拒絕證書。

 

服務對象及申請資格

服務對象

持有未兌現或支付的匯票、支票、本票或債權證券的人士。

申請資格

債權人。

 

服務結果

公證署將通知應承兌或支付匯票之人,並向債權人發出債權證券拒絕證書。


查詢途徑

執行部門及單位:法務局-公證署

 

第一公證署
地址 :澳門黑沙環新街52號政府綜合服務大樓二樓
電話 :(853) 28574258
傳真 :(853) 28355205
電郵 :1cn@dsaj.gov.mo

第二公證署
地址 :澳門水坑尾街162號公共行政大樓三樓
電話 :(853) 28554460
傳真 :(853) 28562407 / 28330997
電郵 :2cn@dsaj.gov.mo

海島公證署
地址 :澳門氹仔哥英布拉街225號濠珀三樓離島政府綜合服務中心
電話 :(853) 28827504
傳真 :(853) 28825071 / 28837891
電郵 :cni@dsaj.gov.mo

 

網址  :http://www.dsaj.gov.mo


資料提供:法務局(DSAJ)

最後更新時間:2022-04-11 1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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