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辦理
辦理時限
應在《公證法典》第132條第1款規定的期間內提交債權證券。
辦理手續及所需文件
債權人/申請人須親臨公證署,並提供:
- 票據正本;
- 債務人或擔保人的姓名及郵寄地址;
- 信封及郵票。
附註:債權人/申請人於申請時需須選擇單掛號或附收件回執的掛號(雙掛號)的郵寄方式。
服務辦理地點及時間
親臨辦理
第一公證署
地址 :澳門黑沙環新街52號政府綜合服務大樓二樓
第二公證署
地址 :澳門水坑尾街162號公共行政大樓三樓
海島公證署
地址 :澳門氹仔哥英布拉街225號濠珀三樓離島政府綜合服務中心
辦公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 9時至下午 6時
網上取籌及預約
註:市民可按法律規定使用優先接待服務,詳見登記公證機關優先接待指引準則。
網上查證服務
費用
手續費(a+b)
每份債務證券之拒絕證書:澳門元 50元。
每次提交債務證券以繕立拒絕證書:澳門元 50元。
印花稅:
澳門元 25元。
審批所需時間
公證署自接獲申請並文件齊全後當天完成審批。倘通過審批,將於十天內發出債權證券拒絕證書。
服務承諾:收到申請並文件齊全後的下一個工作天起計,十個工作天內發出債權證券拒絕證書。
備註/申請須知
- 公證署自接獲申請及文件齊全後,於當天或第二個工作天以郵寄方式通知債務人,並於寄出通知信的五天後及提交票據後之十天內繕立有關拒絕證書,不論債務人出席與否,均會於排期時間後通知債權人/申請人前來領取有關拒絕證書簽署公證書前,公證署會以手機短訊通知申請人應繳付的公證書費用。
- 登記公證服務的現場輪候情況,可於法務局網頁“網上服務”區內的“登記公證服務現場輪候情況”系統,或透過智能手機掃描於取籌機上方或輪候票上的二維碼進行查詢。
查詢進度及領取結果
查詢申請進度
申請人可透過以下方式查詢:
- 網上查詢:進入法務局網頁“網上服務”區內的“登記公證服務辦理進度查詢”系統,輸入申請日期及編號查詢;
- 致電相關公證署查詢;
- 電郵查詢;
- 親臨查詢。
領取服務結果的方式
親臨領取。
公證及登記
公證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