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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證文書的附註

公證文書的附註


如何辦理

辦理時限

沒有相關規定。

辦理手續及所需文件

利害關係人須親臨公證署,並提供:

  1. 身份證明文件;
  2. 需要作出附註的相關公證書資料;
  3. 需要更正事實的相關證明文件,如涉及更改申請人的婚姻狀況或財產制度,須提交婚姻證明文件正本。

 


服務辦理地點及時間

親臨辦理

第一公證署

地址   :澳門黑沙環新街52號政府綜合服務大樓二樓

第二公證署

地址   :澳門水坑尾街162號公共行政大樓三樓

海島公證署

地址   :澳門氹仔哥英布拉街225號濠珀三樓離島政府綜合服務中心

 

辦公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 9時至下午 6時

 

網上取籌及預約

遠程取籌及預約服務

註:市民可按法律規定使用優先接待服務,詳見登記公證機關優先接待指引準則

 


費用

公證認定/認定筆跡(倘需要):
澳門元10元(不涉及特別註明之認定);
澳門元20元(涉及特別註明之認定)。

公證書證明之費用:
費用:手續費+印花稅

手續費(a+b)
a) 每份證明  :澳門元40元;
b) 首十版   :澳門元 5 元/每版
第十一版起  :澳門元 1 元/每版

印花稅:
每份證明,澳門元10元;另加每版澳門元5元。

 

審批所需時間

公證署自接獲申請並文件齊全後,十個工作天內完成申請文件的審批,並於公證書上作出附註。

 

備註/申請須知

  • 附註不需費用,但完成附註後必須申請已有附註的公證書的證明。
  • 登記公證服務的現場輪候情況,可於法務局網頁“網上服務”區內的“登記公證服務現場輪候情況”系統,或透過智能手機掃描於取籌機上方或輪候票上的二維碼進行查詢。

 


查詢進度及領取結果

查詢申請進度

申請人可透過以下方式查詢:

  1. 網上查詢:進入法務局網頁“網上服務”區內的“登記公證服務辦理進度查詢”系統,輸入申請日期及編號查詢;
  2. 致電相關公證署查詢;
  3. 電郵查詢;
  4. 親臨查詢。

 

領取服務結果的方式

親臨領取。


資料提供:法務局(DSAJ)

最後更新時間:2024-07-19 1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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