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辦理
辦理時限
沒有相關規定。
辦理手續及所需文件
利害關係人須親臨公證署,並提供:
- 身份證明文件;
- 需要作出附註的相關公證書資料;
- 需要更正事實的相關證明文件,如涉及更改申請人的婚姻狀況或財產制度,須提交婚姻證明文件正本。
服務辦理地點及時間
親臨辦理
第一公證署
地址 :澳門黑沙環新街52號政府綜合服務大樓二樓
第二公證署
地址 :澳門水坑尾街162號公共行政大樓三樓
海島公證署
地址 :澳門氹仔哥英布拉街225號濠珀三樓離島政府綜合服務中心
辦公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 9時至下午 6時
網上取籌及預約
註:市民可按法律規定使用優先接待服務,詳見登記公證機關優先接待指引準則。
費用
公證認定/認定筆跡(倘需要):
澳門元10元(不涉及特別註明之認定);
澳門元20元(涉及特別註明之認定)。
公證書證明之費用:
費用:手續費+印花稅
手續費(a+b)
a) 每份證明 :澳門元40元;
b) 首十版 :澳門元 5 元/每版
第十一版起 :澳門元 1 元/每版
印花稅:
每份證明,澳門元10元;另加每版澳門元5元。
審批所需時間
公證署自接獲申請並文件齊全後,十個工作天內完成申請文件的審批,並於公證書上作出附註。
備註/申請須知
- 附註不需費用,但完成附註後必須申請已有附註的公證書的證明。
- 登記公證服務的現場輪候情況,可於法務局網頁“網上服務”區內的“登記公證服務現場輪候情況”系統,或透過智能手機掃描於取籌機上方或輪候票上的二維碼進行查詢。
查詢進度及領取結果
查詢申請進度
申請人可透過以下方式查詢:
- 網上查詢:進入法務局網頁“網上服務”區內的“登記公證服務辦理進度查詢”系統,輸入申請日期及編號查詢;
- 致電相關公證署查詢;
- 電郵查詢;
- 親臨查詢。
領取服務結果的方式
親臨領取。
公證及登記
公證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