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見問題
- 法務局接受甚麼方式支付登記或公證費用?
- 甚麼情況下物業登記證明未能依時發出?
- 如何申請一份內容符合申請人要求的物業登記證明?
- 巿民是否能以業權人姓名或法人的商業名稱來查詢其所擁有的不動產?
- 甚麼情況下無法發出查屋紙?
- 物業登記證明是否有有效期?倘若已過期是否可續期?
1. 法務局接受甚麼方式支付登記或公證費用?
第一公證署、第二公證署、海島公證署、民事登記局、物業登記局、商業及動產登記局接受以現金、支票、本票、「政付通」及「非接觸式智能儲值電子錢包」所涵蓋的電子支付工具支付登記和公證費用,有關電子支付工具包括:
- 由中國銀行澳門分行及大西洋銀行發出的萬事達借/貸記卡(Mastercard)及威士借/貸記卡(Visa);
- 銀聯借/貸記卡(Union Pay);
- 銀聯閃付(Quick Pass);
- 銀聯雲閃付(UnionPay App)、澳門中銀手機銀行(BOC Macau Mobile Banking)、豐付寶(Tai Fung Pay)、工銀e支付(ICBC e Payment)、廣發銀行移動支付(CGB Pay)、國際付(LusoPay)、極易付(UePay);
- 支付寶(澳門)、支付寶(內地及香港居民適用)、微信支付(內地居民適用);
- 澳門通(Macau Pass),以及澳門錢包(MPay)等。
法務局網上服務接受的支付工具包括:
網上支付
- 萬事達借/貸記卡(Mastercard)及威士借/貸記卡(Visa);
- 澳門中銀手機銀行(BOC Macau Mobile Banking);
- 銀聯雲閃付(UnionPay App);
- 澳門錢包(MPay)。
一戶通手機應用程式
- 萬事達借/貸記卡(Mastercard)及威士借/貸記卡(Visa);
- 澳門中銀手機銀行(BOC Macau Mobile Banking);
- 澳門錢包(MPa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