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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出物業登記證明及書面報告

確認物業登記證明


如何辦理

辦理時限
沒有相關規定。

辦理手續及所需文件

向物業登記局提供所發出的物業登記證明。


服務辦理地點及時間

親臨辦理

  1. 物業登記局
    地址:澳門水坑尾街 162號公共行政大樓 2樓
  2. 政府綜合服務大樓
    地址:澳門黑沙環新街52號
  3. 離島政府綜合服務中心
    地址:澳門氹仔哥英布拉街225號3樓

 

網上取籌及預約

網上取籌及預約辦理登記公證服務

註:市民可按法律規定使用優先接待服務,詳見登記公證機關優先接待指引準則

 

網上申請

確認物業登記證明(電子版)

註:電子證明的效力等同於紙本證明,但收件機構是否接納電子證明取決於其收件標準,建議先向收件機構查詢。

 


費用

澳門元 10元。


審批所需時間

收到申請後,1個工作天內發出。


備註/申請須知

  • 用作申請簽契的證明有效期為3個月,若單位資料沒有改變,即使過期亦可向物業登記局申請延長證明的有效期。
  • 對外服務輪候情況網上查詢系統(亦可透過智能手機掃描於取籌機上方或輪候票上的二維碼進行查詢)。

查詢進度及領取結果

查詢申請進度:

申請人可透過以下方式查詢:

  1. 致電物業登記局查詢〈電話:(853) 2857 1550〉;
  2. 電郵查詢〈crp@dsaj.gov.mo〉;
  3. 親臨查詢。

領取服務結果的方式:

親臨領取


資料提供:法務局(DSAJ)

最後更新時間:2023-09-01 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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