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過導航

公證登記

結婚登記

常見問題

  1. 我應何時預約申請結婚?
  2. 在網上預約線下辦理結婚申請後,為甚麼還要到民事登記局遞交文件?
  3. 為甚麼不能在網上預約線下辦理結婚申請?
  4. 結婚登記的費用是多少?
  5. 結婚登記有甚麼網上服務?
  6. 我可以跟外國人結婚嗎?
  7. 外籍人士與澳門人在澳門登記結婚如何申請結婚登記?
  8. 辦理結婚登記的地點在哪裏?
  9. 如欲在教堂司祭或公證員面前締結婚姻,需要甚麼手續?
  10. 結婚登記時,需要有證婚人嗎?
  11. 於民事登記局辦理結婚登記時,親友可以拍照嗎?
  12. 澳門有哪些婚姻財產制度?
  13. 可以不選擇任何財產制度嗎?
  14. 該在甚麼時候訂立婚前協定?
  15. 如果想更改婚姻財產制度,可以怎麼做?
  16. 更改婚姻財產制度有限定次數嗎?
  17. 更改婚姻財產制度有時間限制嗎?例如在變更後三個月內是否不可以再申請變更的規定?
  18. 如何進一步了解婚姻財產制度?
  19. 辦理結婚登記當日可同時申請結婚紀錄證明嗎?
  20. 中國內地、澳門和香港的法定結婚年齡為何?
  21. 民事登記局會為辦理結婚申請手續及登記結婚(舉行結婚儀式)之聾啞人士提供翻譯嗎?
  22. 結婚人若未在 90日內締結婚姻,如何使有關結婚程序重新有效?
  23. 甚麼是緊急結婚?
  24. 如果我在外地結婚,可以轉錄有關婚姻登記嗎?
  25. 法務局接受甚麼方式支付登記及公證費用?

1. 我應何時預約申請結婚?

擬結婚人需向民事登記局進行三個步驟才可結婚:

1.  建議擬結婚人先按自己的具體情況查詢結婚申請所需遞交的文件,當齊備所需文件正本後,只需一方結婚人前往民事登記局出示該等文件,確保所有文件符合要求後,即場預約辦理結婚申請的日期。

擬結婚人亦可在網上預約辦理結婚申請的日期,但須於預約日期最遲14日前到民事登記局出示該等文件,確保所有文件符合要求。

2.  結婚申請
結婚人雙方(或任何一方與另一方的受權人)應帶齊所需文件正本在預約辦理結婚申請聲明的日期到民事登記局簽署申請結婚並可於此時繕立婚前協定,登記官將於原則上最多五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批,擬結婚人應於申請獲批准後的90日內選定適合的日期作出結婚登記。

3.  結婚登記
在選定的結婚登記日在澳門婚禮室或氹仔婚禮室結婚。

 

因此,為能順利選擇心儀的結婚日期,你應於擬結婚日期前90日或更早透過親臨民事登記局或在網上預約簽署結婚申請聲明的日期。

 

計算最早可辦理結婚申請的日期

如想選到心儀的日期登記結婚,請查詢最早可辦理申請結婚登記手續的日期,並預約在較早的日子辦理結婚申請手續,如以下例子,預約在最早日期之後一至兩星期內辦理結婚申請手續,可增加結婚計劃的靈活性。

 

例子:

擬結婚日期:2024年12月3日
辦理申請結婚登記手續的最早日期:2024年8月30日


2. 在網上預約線下辦理結婚申請後,為甚麼還要到民事登記局遞交文件?

由於文件不齊備無法線下辦理結婚申請手續。因此,為確保如期辦理申請,不論是到民事登記局現場預約或於網上預約,均須於預約日期最遲14日前到民事登記局出示所需文件,確保所有文件符合要求。


3. 為甚麼不能在網上預約線下辦理結婚申請?

目前網上預約線下結婚申請服務只適用於雙方符合以下條件的擬登記結婚人士:

1.  達到法定結婚年齡(結婚年齡跟隨所持證件的所屬國家或地區的法律規定);

2.  未婚或鰥寡(不包括離婚);

3.  持澳門居民身份證/外地僱員身份認別證*/中華人民共和國通行證/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香港身份證/台灣地區旅遊證件/葡萄牙護照;

*只適用來自中國內地/香港/台灣地區/葡萄牙的外地僱員(注意:結婚人其中一方必須持澳門居民身份證或外地僱員身份認別證)

4.  出生地在澳門/中國內地/香港/台灣地區/葡萄牙。

不符合上述條件的擬登記結婚人士必須親臨民事登記局預約,查詢電話:(853) 2855 0110。


4. 結婚登記的費用是多少?

婚姻卷宗手續費:澳門幣150元;

結婚紀錄手續費:澳門幣150元;

婚姻協定筆錄手續費:澳門幣250元;

由司祭或公證員主持婚禮需再繳付用作結婚之證明書手續費:澳門幣115元。


5. 結婚登記有甚麼網上服務?

1.  網上預約線下結婚申請服務

根據《民事登記法典》,擬登記結婚人士需要向民事登記局提出申請,申請手續必需預約時間辦理。使用此服務雙方需符合以下條件:

A.  達到法定結婚年齡(結婚年齡跟隨所持證件的所屬國家或地區的法律規定);

B.  未婚或鰥寡(不包括離婚);

C.  持澳門居民身份證/外地僱員身份認別證*/中華人民共和國通行證/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香港身份證/台灣地區旅遊證件/葡萄牙護照;

*只適用來自中國內地/香港/台灣地區/葡萄牙的外地僱員(注意:結婚人其中一方必須持澳門居民身份證或外地僱員身份認別證)

D.  出生地在澳門/中國內地/香港/台灣地區/葡萄牙。

不符合上述條件的結婚人必須到民事登記局預約,查詢電話:2855 0110。

 

2.  網上預約籌

可使用此服務預約日期及時間到民事登記局查詢辦理結婚申請的手續或其他關於結婚登記的服務。

使用此服務須輸入澳門流動電話,預約完成後,網頁會顯示預約憑證及傳送確認短訊至該澳門流動電話,憑確認短訊或澳門流動電話號碼便可於預約時間到民事登記局現場作出查詢及預約結婚申請日期。

 

3.  網上預約結婚登記(舉行結婚儀式)服務

結婚申請獲批准後*, 結婚申請人可以使用此服務預約日期及婚禮室訂立結婚登記(舉行結婚儀式)。預約的日期必須在獲批准日起90日內, 修改或取消原先的預約最遲要在已預約日期前一日作出。

*現時,在申請時有選擇接收短訊通知的申請人,結婚申請獲批准後將會收到民事登記局的短訊通知,申請人只需按短訊通知上的指示便可選擇日期及婚禮室辦理結婚登記。

 

4.  查閱結婚申請進度

結婚申請獲批准後*, 結婚申請人可以使用此服務預約日期及婚禮室訂立結婚登記(舉行結婚儀式)。預約的日期必須在獲批准日起90日內, 修改或取消原先的預約最遲要在已預約日期前一日作出。

*現時,在申請時有選擇接收短訊通知的申請人,結婚申請獲批准後將會收到民事登記局的短訊通知,申請人只需按短訊通知上的指示便可選擇日期及婚禮室辦理結婚登記。

 

5.  查閱手機短訊


6. 我可以跟外國人結婚嗎?

可以。不同婚況的人結婚須遞交不同文件,建議結婚人一方帶同雙方之證件副本預先前往登記局查詢具體需遞交的文件。


7. 外籍人士與澳門人在澳門登記結婚如何申請結婚登記?

外籍人士與澳門人在澳門準備登記結婚,可先由澳門人一方代交文件辦理預約簽署結婚申請的日期,但必須帶備另一方護照的副本、所屬婚姻狀況證明正本(例如:離婚人士需出示前段婚姻的結婚證明及離婚證明/離婚判決、鰥寡人士則需出示前段婚姻的結婚證明及配偶死亡證明)及出生證明正本(倘未能出示出生證明,則可於辦理結婚申請當日作出出生聲明代替),待雙方正式出席簽署結婚申請及結婚登記(舉行結婚儀式)時才出示護照正本及入境紙。


8. 辦理結婚登記的地點在哪裏?

1.  在民事登記局締結婚姻

澳門婚禮室

地點:澳門水坑尾街162號公共行政大樓2樓民事登記局

舉行婚禮時間:星期一、三、五,上午10時45分

 

氹仔婚禮室

地點:氹仔嘉模前地

舉行婚禮時間:星期二、四,上午10時30分

 

2.  在司祭面前締結婚姻

預先與司祭協商的教堂

 

3.  在公證員面前締結婚姻

預先與公證員協商的地點(須具莊嚴性及符合善良風俗,且不違反任何法律法規)


9. 如欲在教堂司祭或公證員面前締結婚姻,需要甚麼手續?

如想在教堂司祭或公證員面前締結婚姻,須先向民事登記局作出申請。申請人需提早聯絡教堂或公證員,經對方確認後,最遲於辦理結婚申請手續當日向民事登記局提供舉行婚禮的時間、地點以及倘有的公證員姓名。

收到民事登記局的獲准結婚通知後,申請人須到民事登記局繳交手續費澳門元265元,繳費後民事登記局會於第二個工作日將「用作結婚之證明書」 送交敎堂或公證員。結婚人在舉行婚禮後,民事登記局將收到教堂或公證員完成婚姻締結的「結婚記載」通知,大約一個星期後申請人便可到民事登記局申領結婚證明。


10. 結婚登記時,需要有證婚人嗎?

不需要。


11. 於民事登記局辦理結婚登記時,親友可以拍照嗎?

可以。辦理結婚登記當日,結婚雙方可攜帶結婚戒指交換,也可邀請親友蒞臨觀禮及攝影。


12. 澳門有哪些婚姻財產制度?

婚姻財產制度是規範夫妻之間,以及夫妻與他人之間的財產關係的一系列規定。

《民法典》所規範的財產制度包括分別財產制、一般共同財產制、取得共同財產制和取得財產分享制,簡單介紹如下:

分別財產制:各自擁有婚前及婚後財產,但法律規定者除外。

一般共同財產制:共同擁有婚前及婚後財產,但法律規定者除外。

取得共同財產制:各自擁有婚前財產,共同擁有婚後所取得的財產,但法律規定者除外。

取得財產分享制:婚前及婚後所取得的財產,均為雙方各自擁有並可自由處置,但法律規定者除外。


13. 可以不選擇任何財產制度嗎?

現時的法定候補財產制度是取得財產分享制,如結婚人不訂立婚前協定,則結婚人的財產制度候補適用為取得財產分享制。


14. 該在甚麼時候訂立婚前協定?

  • 可以在申請結婚時作出申請。
  • 可以在公證署繕立婚前協定並遞交至民事登記局。

15. 如果想更改婚姻財產制度,可以怎麼做?

如欲更改婚前協定所訂的財產制度,或更改已訂立的婚後協定,夫妻雙方或一方須帶同雙方身份證明文件正本到民事登記局提出申請及預約日期簽署婚後協定。

夫妻雙方須於預約日期到民事登記局簽署婚後協定,並出示身份證明文件正本。


16. 更改婚姻財產制度有限定次數嗎?

更改婚姻財產制度是沒有限定次數的。


17. 更改婚姻財產制度有時間限制嗎?例如在變更後三個月內是否不可以再申請變更的規定?

更改婚姻財產制度是沒有時間限制,有需要都可以提出更改。


18. 如何進一步了解婚姻財產制度?

可查閱婚姻財產制度單張,或參加法務局舉辦的「婚姻財產制度講座」。報名請致電(853) 8795 7186。


19. 辦理結婚登記當日可同時申請結婚紀錄證明嗎?

可以。辦理結婚登記後,如有需要,結婚人可於註冊時同時申請結婚紀錄證明,並可於即日領取。


20. 中國內地、澳門和香港的法定結婚年齡為何?

中國內地、澳門和香港的法定結婚年齡對照如下:

 

中國內地

結婚年齡:男滿 22歲,女滿 20歲

經同意下可結婚的年齡:—

 

澳門

結婚年齡:男女均滿 18歲

經同意下可結婚的年齡:滿 16歲但未滿 18歲(在獲得父母或監護人的許可,又或者雖未能獲得父母或監護人許可,但經法院考慮而獲得批准)

 

香港

結婚年齡:男女均滿 21歲

經同意下可結婚的年齡:滿 16歲但未滿 21歲

 

根據澳門法律的規定,若非本澳居民要在澳門結婚,有關的結婚能力(即結婚要具備的實質條件)仍受其屬人法,即常居地法的規範(對結婚年齡的規定)。

 


21. 民事登記局會為辦理結婚申請手續及登記結婚(舉行結婚儀式)之聾啞人士提供翻譯嗎?

聾啞人士辦理申請結婚登記手續及登記結婚當日需帶同一名懂手語的人士到民事登記局替其翻譯。


22. 結婚人若未在 90日內締結婚姻,如何使有關結婚程序重新有效?

根據《民事登記法典》第一百一十五條,結婚人若未在 90日內締結婚姻,可自批示作出日起計 1年內,重交已失效的文件,使有關結婚程序重新有效。


23. 甚麼是緊急結婚?

緊急結婚的允許之情況、臨時登記、登記之進行、認可及拒絕認可的詳情可參閱《民事登記法典》第124條至第128條。


24. 如果我在外地結婚,可以轉錄有關婚姻登記嗎?

在外地締結婚姻,而結婚人其中一方出生於澳門,且在民事登記局存有其有效之出生登記,以及申請人對轉錄具有正當利益者,方可申請將婚姻轉錄在民事登記局。


25. 法務局接受甚麼方式支付登記及公證費用?

第一公證署、第二公證署、海島公證署、民事登記局、物業登記局、商業及動產登記局接受以現金、支票、本票、「政付通」及「非接觸式智能儲值電子錢包」所涵蓋的電子支付工具支付登記和公證費用,有關電子支付工具包括:

  • 由中國銀行澳門分行及大西洋銀行發出的萬事達借/貸記卡(Mastercard)及威士借/貸記卡(Visa);
  • 銀聯借/貸記卡(Union Pay);
  • 銀聯閃付(Quick Pass);
  • 銀聯雲閃付(UnionPay App)、澳門中銀手機銀行(BOC Macau Mobile Banking)、豐付寶(Tai Fung Pay)、工銀e支付(ICBC e Payment)、廣發銀行移動支付(CGB Pay)、國際付(LusoPay)、極易付(UePay);
  • 支付寶(澳門)、支付寶(內地及香港居民適用)、微信支付(內地居民適用);
  • 澳門通(Macau Pass),以及澳門錢包(MPay)等。

法務局網上服務接受的支付工具包括:

網上支付

  • 萬事達借/貸記卡(Mastercard)及威士借/貸記卡(Visa);
  • 澳門中銀手機銀行(BOC Macau Mobile Banking);
  • 銀聯雲閃付(UnionPay App);
  • 澳門錢包(MPay)。

 

一戶通手機應用程式

  • 萬事達借/貸記卡(Mastercard)及威士借/貸記卡(Visa);
  • 澳門中銀手機銀行(BOC Macau Mobile Banking);
  • 澳門錢包(MPay)。

此頁面有問題嗎?

幫助我們改進GOV.MO

* 必填項

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