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辦理
辦理時限
沒有相關規定。
辦理手續及所需文件
申請人須親臨民事登記局並出示以下文件:
- 申請人的身份證明文件正本;倘若申請人不是結婚人,則需出示結婚人的身份證明文件副本;
- 外地發出的結婚證明文件;
- 結婚人的出生證明(澳門出生人士且在民事登記局存有出生登記的,可免除提交有關出生證明);
- 登記局認為需要補充的文件。
服務辦理地點及時間
親臨辦理
民事登記局
地址:澳門水坑尾街162號公共行政大樓1樓
辦公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時至下午6時
網上取籌及預約
註:市民可按法律規定使用優先接待服務,詳見登記公證機關優先接待指引準則。
費用
申請手續費 :澳門元100元;
轉錄手續費 :澳門元300元;
婚姻轉錄卷宗手續費:澳門元150元。
審批所需時間
預先遞交文件,排期辦理,完成申請並文件齊全後,五個工作天內完成審批。
備註/申請須知
- 巿民可透過對外服務輪候情況網上查詢系統查看現場輪候情況,亦可透過智能手機掃描於取籌機上方或輪候票上的二維碼進行查詢。
查詢進度及領取結果
申請人可透過以下方式查詢:
- 網上查詢:進入法務局網頁「網上服務」區內的「登記公證服務辦理進度查詢」系統並輸入申請編號作查詢
- 致電民事登記局查詢〈電話:(853) 28550 110〉;
- 電郵查詢〈crc@dsaj.gov.mo〉;
- 親臨查詢。
領取服務結果的方式:
親臨領取
公證及登記
公證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