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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登記

婚姻登記的轉錄


如何辦理

辦理時限

沒有相關規定。

 

辦理手續及所需文件

申請人須親臨民事登記局並出示以下文件:

  1. 申請人的身份證明文件正本;倘若申請人不是結婚人,則需出示結婚人的身份證明文件副本;
  2. 外地發出的結婚證明文件;
  3. 結婚人的出生證明(澳門出生人士且在民事登記局存有出生登記的,可免除提交有關出生證明);
  4. 登記局認為需要補充的文件。

服務辦理地點及時間

親臨辦理

民事登記局

地址:澳門水坑尾街162號公共行政大樓1樓

辦公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時至下午6時

 

網上取籌及預約

網上取籌及預約辦理登記公證服務

註:市民可按法律規定使用優先接待服務,詳見登記公證機關優先接待指引準則


費用

申請手續費    :澳門元100元;

轉錄手續費    :澳門元300元;

婚姻轉錄卷宗手續費:澳門元150元。

 


審批所需時間

預先遞交文件,排期辦理,完成申請並文件齊全後,五個工作天內完成審批。

 


備註/申請須知


查詢進度及領取結果

申請人可透過以下方式查詢:

  1. 網上查詢:進入法務局網頁「網上服務」區內的「登記公證服務辦理進度查詢」系統並輸入申請編號作查詢
  2. 致電民事登記局查詢〈電話:(853) 28550 110〉;
  3. 電郵查詢〈crc@dsaj.gov.mo〉;
  4. 親臨查詢。

 

領取服務結果的方式:

親臨領取


資料提供:法務局(DSAJ)

最後更新時間:2024-07-01 00:03

公證及登記 公證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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