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過導航

發出死亡紀錄證明

死亡紀錄證明


如何辦理

辦理時限

沒有相關規定。

 

辦理手續及所需文件

申請死亡紀錄證明,可由死者的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姊妹、監護人或澳門律師親臨辦理,亦可由上述人士委託他人代為申領。申請時須說明申請有關證明的用途,並按以下情況提供文件:

  1. 由死者的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姊妹及監護人親臨辦理,須出示與死者具親屬聯繫的憑證(例如:申請人為死者的配偶,須出示結婚證明文件;申請人為死者的子女,須出示申請人的出生證明文件)、其本人身份證明文件正本、以及被登記人(死者)之身份證明文件或死亡證明正本或副本。如申請人不能證明與死者的關係,則須填寫適當說明理由的聲明書(可於民事登記局服務點索取或於法務局網頁下載)。
  2. 由澳門律師申領,須出示律師證及被登記人(死者)的身份證明文件或死亡證明正本或副本。
  3. 如澳門律師委託他人代為申領,須提交聲明書、律師證明文件及當事人身份證明文件正本或副本,並出示受委託人的身份證明文件正本。(可於民事登記局服務點索取或於法務局網頁下載)
  4. 如申請人持有澳門以外之身份證明文件或旅遊證件時,除出示該證件正本外,還需要出示逗留許可憑條。

 


服務辦理地點及時間

親臨辦理

1. 民事登記局

地址:澳門水坑尾街公共行政大樓2樓

辦公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9時至下午6時

 

2.政府綜合服務大樓

地址:澳門黑沙環新街52號政府綜合服務大樓

辦公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9時至下午6時

 

3. 離島政府綜合服務中心

地址:澳門氹仔哥英布拉街225號濠珀3樓離島政府綜合服務中心

辦公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9時至下午6時

 

網上取籌及預約

網上取籌及預約辦理登記公證服務

註:市民可按法律規定使用優先接待服務,詳見登記公證機關優先接待指引準則

 

網上申請

網上申領登記證明

註:電子證明的效力等同於紙本證明,但收件機構是否接納電子證明取決於其收件標準,建議先向收件機構查詢。

 

網上查證服務

民事、商業、動產及物業登記證明查證平台


費用

  • 首份證明免費。
  • 敘述證明(電腦編印):澳門元 65元(手續費50元加印花稅15元;紙本證明一版以上由第二版起每版加收印花稅5元;自2024年9月1日起,如屬電子證明,不論版數,印花稅均為15元)。
  • 全文副本證明(影印版本):澳門元 65元(手續費50元加印花稅15元;一版以上由第二版起每版加收印花稅5元)。
  • 不能以影印本方式發出之全文副本證明(打字版本):澳門元 115元(手續費100元加印花稅15元;一版以上由第二版起每版加收印花稅5元)。

審批所需時間

  1. 資料已輸入電腦及經核實的敘述證明 : 一個小時內。(政府綜合服務大樓及離島政府綜合服務中心需要兩個工作天)【備註:僅適用於經櫃台申請的紙本證明】(服務承諾
  2. 全文副本證明:收到申請後的下一個工作天起計兩個工作天。(服務承諾
  3. 不能以影印本方式發出之全文副本證明(打字版本):收到申請後的下一個工作天起計三個工作天。(服務承諾

 


備註/申請須知

  • 若申請人不是在澳門居住,可以郵寄申請證明書:
    1. 申請信由申請人簽署並須附上申請人身份證明文件副本,連同一張匯票(抬頭寫“澳門民事登記局”或“Conservatória do Registo Civil de Macau”),寄往澳門水坑尾街162號公共行政大樓13樓即可(收費因應證明書頁數之多少而有所不同,請申請人先向民事登記局查詢有關費用後才作出申請)。
    2. 郵寄申請費用 : 除證明書費用外,需另加郵費澳門元30元;每張匯票銀行手續費:香港元匯票需付澳門元40元;美元匯票需付澳門元200元。
    3. 郵寄證明書所需時間約一個多月。
  • 巿民可透過對外服務輪候情況網上查詢系統查看現場輪候情況(亦可透過智能手機掃描於取籌機上方或輪候票上的二維碼進行查詢)。

查詢進度及領取結果

查詢申請進度:

申請人可透過以下方式查詢:

  1. 網上查詢:進入法務局網頁“網上服務”區內的“登記公證服務辦理進度查詢”系統,輸入申請日期及編號查詢
  2. 致電民事登記局查詢〈電話:(853) 28550110〉;
  3. 電郵查詢〈crc@dsaj.gov.mo〉;
  4. 親臨查詢。

 

領取服務結果的方式:

親臨領取


資料提供:法務局(DSAJ)

最後更新時間:2024-11-05 15:50

公證及登記 公證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