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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出死亡記錄證明

無死亡登記證明


如何辦理

辦理時限

沒有相關規定。

 

辦理手續及所需文件

申請無死亡記錄證明,可由死者的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姊妹、法定監護人或澳門律師親臨辦理,亦可由上述人士委託他人代為申領。申請時須說明申請有關證明的用途,並按以下情況提供文件:

  1. 如死者的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姊妹或監護人親臨辦理時,須提交死者外地死亡證明或身份證明局發出的身份證已被註銷的證明(如出示死者外地身份證明文件,須填寫死者父母親姓名的聲明書)、與死者具親屬聯繫之憑證、其本人身份證明文件正本。
  2. 如死者的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姊妹、監護人委託他人代為申領,須提交死者外地死亡證明或身份證明局發出的身份證已被註銷的證明、聲明書、與死者具親屬聯繫之憑證、與死者有關親屬的身份證明文件正本或副本、以及受委託人的身份證明文件正本。(可於民事登記局服務點索取或於法務局網頁下載)
  3. 由澳門律師申領,須提交死者外地死亡證明或身份證明局發出的身份證已被註銷的證明,並出示律師證。
  4. 如澳門律師委托他人代為申領,須提交死者外地死亡證明或身份證明局發出的身份證已被註銷的證明、聲明書,並出示律師證明文件及受委托人的身份證明文件正本。(可於民事登記局服務點索取或於法務局網頁下載)
  5. 如申請人持有澳門以外之身份證明文件或旅遊證件時,除出示該證件正本外,還需要出示逗留許可憑條。

 


服務辦理地點及時間

親臨辦理

民事登記局

地址:澳門水坑尾街公共行政大樓2樓

辦公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9時至下午6時

 

網上取籌及預約

網上取籌及預約辦理登記公證服務

註:市民可按法律規定使用優先接待服務,詳見登記公證機關優先接待指引準則

 

網上查證服務

民事、商業、動產及物業登記證明查證平台

 


費用

澳門元75元(手續費60元加印花稅15元)。

 

審批所需時間

凡出示當事人身份證明文件副本者,登記局需對當事人之身份資料進行核對。

  • 無需核對身份資料(提交身份證正本):1個工作天;
  • 需核對身份資料(提交身份證副本):10個工作天。

 


備註/申請須知

  • 若申請人不是在澳門居住,可以郵寄申請證明書:
    1. 申請信由申請人簽署並須附上申請人身份證明文件副本,連同一張匯票(抬頭寫“澳門民事登記局”或“Conservatória do Registo Civil de Macau”),寄往澳門水坑尾街162號公共行政大樓13樓即可(收費因應證明書頁數之多少而有所不同,請申請人先向民事登記局查詢有關費用後才作出申請)。
    2. 郵寄申請費用 : 除證明書費用外,需另加郵費澳門元30元;每張匯票銀行手續費:香港元匯票需付澳門元40元;美元匯票需付澳門元200元。
    3. 郵寄證明書所需時間約一個多月。
  • 巿民可透過對外服務輪候情況網上查詢系統查看現場輪候情況(亦可透過智能手機掃描於取籌機上方或輪候票上的二維碼進行查詢)。

查詢進度及領取結果

查詢申請進度:

申請人可透過以下方式查詢:

  1. 網上查詢:進入法務局網頁“網上服務”區內的“登記公證服務辦理進度查詢”系統,輸入申請日期及編號查詢
  2. 致電民事登記局查詢〈電話:(853) 2855 0110〉;
  3. 電郵查詢〈crc@dsaj.gov.mo〉;
  4. 親臨查詢。

 

領取服務結果的方式:

親臨領取


資料提供:法務局(DSAJ)

最後更新時間:2023-10-24 1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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