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過導航

車輛進口准照

取消


服務簡介

服務對象與申請資格

欲取消車輛進口准照之人士或公司。

 

如何辦理

辦理手續及所需文件

網上辦理:

www.tedmev.com

 

櫃檯辦理:

1. 填妥第059-DV-申請取消進口准照表格

2. 所屬之准照副頁全數。

服務辦理地點及時間

櫃檯辦理

交通事務局(馬交石)服務專區

地址:澳門馬交石炮台馬路33號地下

辦公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9時至下午6時


費用

無須繳付。


審批所需時間

以收妥文件之翌日起計3個工作天內。


備註

  1. 公司經營人或法人必須先於經濟及科技發展局辦理“受管制外貿活動登記”;若以自然人名義作出申請,申請人必須為持澳門居民身份證之人士。
  2. 倘使用電子進口准照,申請人自行透過電子方式取消。
  3. 申請人向本局送交的文件應完整及正確填寫,不得塗改及修改。

相關規劃或要求


查詢進度及領取服務結果

查詢申請進度


資料提供:交通事務局(DSAT)

最後更新時間:2024-10-21 09:13

創業及營商 牌照/准照(場所及活動)

此頁面有問題嗎?

幫助我們改進GOV.MO

* 必填項

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