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辦理
必須遞交文件:填妥“市政之友”會員卡申請表 (有關表格可到各服務中心免費索取或本署網站下載)
必須出示文件:
1.(澳門居民)
– 有效澳門居民身份證正本;
2.(非澳門居民)
– 由澳門具權限的公共機關發出的有效外地僱員身份認別證、逗留的特別許可正本,且有效期不能少於三個月;
– 倘申請者為學生,則必須出示逗留的特別許可及學生證正本,且有效期不能少於三個月。
服務辦理地點及時間
辦理地點:
- 綜合服務中心:澳門南灣大馬路762-804號中華廣場2樓
- 北區市民服務中心:澳門黑沙環新街52號政府綜合服務大樓
- 中區市民服務中心:澳門三盞燈5及7號三盞燈綜合大樓3樓
- 離島區市民服務中心:氹仔哥英布拉街225號3樓離島政府綜合服務中心
- 離島區市民服務中心-石排灣分站:路環蝴蝶谷大馬路石排灣社區綜合大樓6樓
辦公時間:
各服務中心
週一至週五,上午9時至下午6時(中午照常辦公,週六、日及公眾假期休息)
離島區市民服務中心-石排灣分站
週一至週五,上午9時至下午1時,下午2時半至5時(週六、日及公眾假期休息)
費用
申請費用:無須繳付申請費用
表格費用:無須繳付表格費用
印花稅:無須繳付印花稅
保證金:無須繳付保證金
收費及價金表:無須收費
審批所需時間
審批時間:視乎實際情況而定
備註/申請須知
注意事項:
1.18歲以下之申請人,須由家長或監護人在申請表上簽署確認,並遞交家長或監護人有效的身份證明文件影印本。
2.領取會員卡方式:
– 親臨:須出示有效之身份證明文件正本及由本署發出的收條;
– 代領:須出示申請人有效之身份證明文件影印本、由本署發出的收條,以及代領人有效之身份證明文件正本。
* 倘未能出示有關收條,可出示由本署發出的領卡通知短訊及申請人有效之身份證明文件正本。
相關規範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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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詢進度及領取服務結果
N/A
法律及公民意識推廣
行政及法律事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