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辦理
辦理時限
沒有相關規定。
辦理手續及所需文件
申請者可透過郵寄或親身前往海事及水務局提出申請,並遞交:
- 已填妥的使用載貨集裝箱總重量驗證方法二的托運人登記申請表(表格可在辦理地點索取或於海事及水務局網頁下載);
- 由商業及動產登記局發出的有關其設立的最新商業登記證明影印本(申請人可向海事及水務局提出透過法務局聯網獲取商業登記證明而豁免提交有關文件);
- 詳細的海運載貨集裝箱重量驗證程序(可參考《載貨集裝箱總重量驗證指南》提供之托運人採用方法二驗證集裝箱重量的計算程序(供參考之式樣));
- 海運載貨集裝箱重量驗證外判公司名稱(如適用);
- 獲托運人授權簽署集裝箱重量聲明的人士之職位;
- 內審人員的職位(如適用)。
需預先辦理 / 申請文件:
由商業及動產登記局發出的有關其設立的最新商業登記證明(申請人可向海事及水務局提出透過法務局聯網獲取商業登記證明而豁免提交有關文件)。
附註:
- 海事及水務局按個別情況可要求申請者提交補充資料。
- 申請者可提交以下資料可有利審批工作:
- 進行重量驗證的地點;
- 參與重量驗證人員的培訓制度。
服務辦理地點及時間
親臨辦理
海事及水務局綜合服務中心
地址: 澳門萬里長城海事及水務局大樓
辦公時間:
週一至週四,上午 9時至 1時,下午 2時 30分至 5時 45分
週五,上午 9時至 1時,下午 2時 30分至 5時 30分
(週六、日及公眾假期休息)
郵寄辦理
海事及水務局
地址:澳門萬里長城海事及水務局大樓(郵政信箱47號)
費用
免費。
審批所需時間
在文件齊全的情況下,遞交申請翌日起計12個工作日批核。(服務承諾)
備註/申請須知
不適用於此項服務。
相關規範或要求
查詢進度及領取結果
查詢申請進度:請致電(853)8988 2117查詢。
領取服務結果的方式:不適用於此項服務。
附註:申請獲批准後海事及水務局會透過公函通知申請者。
領取服務結果時需出示或遞交的文件:不適用於此項服務。
交通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