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遊艇自由行

廣東省登記遊艇進港申請


如何辦理

辦理時限

計劃進入澳門港口的48小時前提交申請。

辦理手續及所需文件

申請人可透過外地遊艇進出港申請系統中的「粵澳遊艇自由行」部分,上傳下列文件向海事及水務局提出申請:

  1. 《船舶國籍證書》;
  2. 《遊艇適航證書》;
  3. 《中華人民共和國遊艇駕駛證》;
  4. 通過補充航行知識考核之《培訓證明》(適用於中山為出入境口岸的內地遊艇);
  5. 廣東省登記的遊艇在進港前已向獲許可在澳門經營之保險機構購買的在澳水域航行之遊艇民事責任強制保險的證明。

需預先辦理/申請文件:

  1. 《船舶國籍證書》;
  2. 《遊艇適航證書》;
  3. 《中華人民共和國遊艇駕駛證》;
  4. 通過補充航行知識考核之《培訓證明》(適用於中山為出入境口岸的內地遊艇);
  5. 廣東省登記的遊艇在進港前已向獲許可在澳門經營之保險機構購買的在澳水域航行之遊艇民事責任強制保險的證明。

服務辦理地點及時間

網上辦理

外地遊艇進出港申請系統中的「粵澳遊艇自由行」部分

辦理時間:
24小時。


費用

免費。


審批所需時間

在文件齊全的情況下,遞交紙本或電子申請起計48小時內批核。(服務承諾)


備註/申請須知


相關規範或要求


查詢進度及領取結果

查詢申請進度:請致電(853)8988 2571查詢。

領取服務結果的方式:申請人可透過外地遊艇進出港申請系統中的「粵澳遊艇自由行」部分,下載《遊艇進港批准回執》。

領取服務結果時需出示或遞交的文件:不適用於此項服務。


資料提供:海事及水務局(DSAMA)

最後更新時間:2024-11-19 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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