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遊艇自由行

更改遊艇船上人員名單


如何辦理

辦理時限

已獲批核進港之遊艇進入澳門港口前提出申報。

辦理手續及所需文件

已獲批核進港之遊艇,當其船上人員變更時,申請人可透過外地遊艇進出港申請系統中的「粵澳遊艇自由行」部分,上傳已填妥的更改遊艇船上人員名單(格式EER2/DET)向海事及水務局如實申報。(表格可於海事及水務局網頁下載)


服務辦理地點及時間

網上辦理

外地遊艇進出港申請系統中的「粵澳遊艇自由行」部分

辦理時間:
24小時。


費用

免費。


審批所需時間

不適用於此項服務。

附註:申請人透過外地遊艇進出港申請系統中的「粵澳遊艇自由行」部分,更改遊艇船上人員名單(格式EER2/DET)後,經更改之遊艇船上人員名單即時生效。


備註/申請須知

不適用於此項服務。


相關規範或要求

不適用於此項服務。


查詢進度及領取結果

查詢申請進度:不適用於此項服務。

領取服務結果的方式:不適用於此項服務。

領取服務結果時需出示或遞交的文件:不適用於此項服務。


資料提供:海事及水務局(DSAMA)

最後更新時間:2023-09-14 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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