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辦理
辦理手續及所需文件
親臨或委託他人帶同以下文件到社會保障基金辦理手續,表格可於社會保障基金各服務點索取或於社會保障基金網頁下載:
- 基金管理實體新增投放項目申請表(表格A2);(填表樣本)
- 新增投放項目的退休基金管理規章(刊登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之影印本);
- 退休基金最近一期的季度報告;
- 退休基金最近一年度的財務報表。
服務辦理地點及時間
親臨或由他人代交
社會保障基金總部
地址:澳門宋玉生廣場249-263號中土大廈18樓
辦公時間:
週一至週四,上午9時至下午1時,下午2時30分至5時45分
週五,上午9時至下午1時,下午2時30分至5時30分
費用
免費
審批所需時間
視乎個案情況而定
備註/申請須知
如基金管理實體基本資料或收取政府管理子帳戶款項(由帳戶擁有人申請轉出)的銀行帳戶資料有更新,請填寫“表格A3”。
查詢進度及領取結果
查詢申請進度:可致電(853)2853 2850查詢
領取服務結果的方式:公函
領取服務結果時需出示或遞交的文件: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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