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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積金共同計劃

基金管理實體更改資料


如何辦理

辦理手續及所需文件

親臨或委託他人帶同以下文件到社會保障基金辦理手續,表格可於社會保障基金各服務點索取或於社會保障基金網頁下載:

  1. 基金管理實體更改資料申請表(表格A3)(填表樣本)(申請表須由合法代表簽名,並公司蓋章);
  2. 如更改商業名稱或地址,須遞交已更新及最近三個月內發出的商業登記證明;
  3. 如更改收取政府管理子帳戶款項(由帳戶擁有人申請轉出)的銀行帳戶資料,須遞交以公司名義開立的澳門幣銀行帳戶影印本。

服務辦理地點及時間

親臨或由他人代交

社會保障基金總部
地址:澳門宋玉生廣場249-263號中土大廈18樓
辦公時間:
週一至週四,上午9時至下午1時,下午2時30分至5時45分
週五,上午9時至下午1時,下午2時30分至5時30分


費用

免費


審批所需時間

視乎個案情況而定


備註/申請須知


查詢進度及領取結果

查詢申請進度:可致電(853)2853 2850查詢

領取服務結果的方式:公函

領取服務結果時需出示或遞交的文件:


資料提供:社會保障基金(FSS)

最後更新時間:2023-09-28 16:20

社會保障 退休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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