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辦理
辦理手續及所需文件
- 帳戶擁有人可透過登入“一戶通”手機應用程式/網上平台或社會保障基金網站“網上服務”辦理。一戶通服務項目名稱為"非強制央積金帳戶查詢/轉移—款項由政府帳戶轉到基金實體";
- 透過自助服務機(詳見列表)辦理;
- 如有需要,亦可親臨或委託他人帶同以下文件到社會保障基金辦理手續,表格可於社會保障基金各服務點索取或於社會保障基金網頁下載:
(1) 政府管理子帳戶款項轉出申請表(TO);(填表樣本)
(2) 申請人的澳門居民身份證影印本。
服務辦理地點及時間
親臨或由他人代交
- 社會保障基金望德堂區辦事處
地址:澳門馬忌士街2-6號
辦公時間:
週一至週四,上午 9時至 1時,下午 2時 30分至 5時 45分
週五,上午 9時至 1時,下午 2時 30分至 5時 30分 - 政府綜合服務大樓(社會保障事務)
地址:澳門黑沙環新街52號1樓 P區
辦公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 9時至下午 6時 (中午照常辦公) - 離島政府綜合服務中心(社會保障事務)
地址:氹仔哥英布拉街225號3樓G區
辦公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 9時至下午 6時 (中午照常辦公) - 市政署轄下各市民服務中心 [詳細地址]
費用
免費
審批所需時間
視乎個案情況而定
備註/申請須知
- 須轉出政府管理子帳戶所記錄的全部款項。
- 政府管理子帳戶的結餘只可轉出至一個供款子帳戶或保留子帳戶,且每年只能轉出一次。
- 因市場價格浮動,基金管理實體購入基金單位時的價格可能與申請人提出申請時的價格有別。
- 如選擇款項轉出至公積金共同計劃,僅在僱主通知勞動關係已終止後,申請人方可將供款計劃的款項再轉移。
- 如選擇款項轉出至公積金個人計劃,僅在申請人通知基金管理實體終止個人計劃後,方可將供款計劃的款項再轉移。
- 如地址或電話有更新,請填寫“個人資料更改表”。
查詢進度及領取結果
查詢申請進度:
- 親臨社會保障基金辦事處;
- 致電:(853)2853 2850查詢;
- 電郵:at@fss.gov.mo;
- 登入“一戶通“手機應用程式中的“我的辦事“。
領取服務結果的方式:
- 可選擇接收公函或流動短訊 (倘申請不獲批准,則同時以公函通知);
- 使用“一戶通”辦理的申請人,會收到由“一戶通”發出的提示信息。
領取服務結果時需出示或遞交的文件: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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