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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強制央積金款項的轉移

政府管理子帳戶款項轉入


如何辦理

辦理手續及所需文件

  1. 帳戶擁有人可透過登入“一戶通”手機應用程式網上平台社會保障基金網站“網上服務”辦理。一戶通服務項目名稱為"非強制央積金帳戶概況/名單查詢/轉移—款項由基金實體轉到政府帳戶"。
  2. 如有需要,亦可親臨或委託他人帶同以下文件到社會保障基金辦理手續,表格可於社會保障基金各服務點索取或於社會保障基金網頁下載:
    (1) 政府管理子帳戶款項轉入申請表(TI)(填表樣本)
    (2) 申請人的澳門居民身份證影印本。

服務辦理地點及時間

  1. 社會保障基金望德堂區辦事處
    地址:澳門馬忌士街2-6號
    辦公時間:
    週一至週四,上午 9時至 1時,下午 2時 30分至 5時 45分
    週五,上午 9時至 1時,下午 2時 30分至 5時 30分
  2. 政府綜合服務大樓(社會保障事務)
    地址:澳門黑沙環新街52號1樓 P區
    辦公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 9時至下午 6時 (中午照常辦公)
  3. 離島政府綜合服務中心(社會保障事務)
    地址:氹仔哥英布拉街225號3樓G區
    辦公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 9時至下午 6時 (中午照常辦公)
  4. 市政署轄下各市民服務中心
    • 中區市民服務中心(三盞燈綜合大樓)
      地址:澳門三盞燈5及7號三盞燈綜合大樓3樓
      辦公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 9時至下午 6時 (中午照常辦公)
    • 離島區市民服務中心(石排灣分站)
      地址:路環蝴蝶谷大馬路石排灣社區綜合大樓6樓
      辦公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 9時至 1時,下午 2時 30分至 5時

費用

免費


審批所需時間

視乎個案情況而定


備註/申請須知

  1. 須將子帳戶所記錄的全部款項轉入,且每年只可將款項轉移至政府管理子帳戶一次。
  2. 如屬公積金共同計劃,僅在僱主通知基金管理實體勞動關係終止,以及繳納所有供款後方可獲准轉移。
  3. 如屬公積金個人計劃,將等於通知基金管理實體終止該供款計劃。
  4. 如所選取的供款子帳戶已轉為保留子帳戶,將會轉移該保留子帳戶的款項。
  5. 在款項完成轉移後,基金管理實體將取消所選的子帳戶。
  6. 因市場價格浮動,基金管理實體結算基金單位的價格可能與申請人提出申請時的價格有別。
  7. 如地址或電話有更新,請填寫“個人資料更改表”。

查詢進度及領取服務結果

查詢申請進度:

  1. 使用“一戶通”辦理,可在“我的辦事”查閱
  2. 登入社會保障基金網頁內的“網上服務”查閱
  3. 電話:(853)2853 2850
  4. 親臨社會保障基金服務點

領取服務結果的方式:

  1. 使用“一戶通”辦理,會收到由“一戶通”發出的提示信息
  2. 非使用“一戶通”辦理的申請,可選擇接收公函或流動短訊
  3. 倘申請不獲批准,則同時以公函通知

領取服務結果時需出示或遞交的文件:


資料提供:社會保障基金(FSS)

最後更新時間:2025-04-16 1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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