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辦理
辦理手續及所需文件
前期階段 (繳納擔保金)
為着第26/2012 號行政法規第五條第七款的效力,現根據同一條款的規定,將博彩機製造商為履行第26/2012號行政法規義務應提供的擔保金金額,訂定為澳門幣拾萬元。博彩機製造商在提交第八條所指的許可最初申請時,應併附擔保金的存款證明。博彩監察協調局局長可應博彩機製造商的申請,許可後者以適當的銀行擔保或保證保險方式取代銀行存款提供擔保。 如有需要,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得要求增加上指擔保金金額。
提供擔保的方式
現金存款 《為申請博彩機製造商許可提供擔保金向財政局索取M/11憑單之申請表》(申請書下載) (可於辦理地點索取或於博彩監察協調局網頁下載)
申請人應在繳納擔保金後,連同相關繳納證明,正式向本局遞交博彩機製造商許可申請書。
正式申請 (遞交文件)
1. 博彩機製造商許可之申請書 (申請書下載) (可於辦理地點索取或於博彩監察協調局網頁下載)
2. 可經營業務的管轄區域;如獲許可經營業務的管轄區域多於一個,須指出被選定為其主要管轄區域。 (被選定為其主要管轄區域可予變更,但須獲博彩監察協調局許可。如自願終止在該管轄區域經營業務,則須向本局作書面通知。)
3. 由被選定為其主營業地的管轄區域的監督或監察實體發出的、證明該管轄區域發給的許可具效力的文件;如該許可有附帶條件,又或在最近十二個月內因行政違法行為或同類性質的違法行為而被提起程序,則該文件尚須載明有關條件及倘有的程序。
4. 按管轄區域匯報其獲許可製造、供應、裝配、安裝、編程、維修、改裝,改造、提供技術支援或保養的博彩機型號。
5. 經法定代理人簽署的聲明書,當中簽名及身份須經公證認定,聲明書內應證明由其他管轄區域發給的許可從未被中止或廢止;如該許可曾被中止或廢止,則應指出中止或廢止的依據。
6. 被提起且待決的訴訟程序或同類程序的清單,當中應詳述可嚴重影響其經營業務的倘有的裁判。
7. 載明申請人的公司資本結構,持有其百分之五或百分之五以上公司資本的股東,以及持有該等股東百分之五或百分之五以上公司資本的股東的公司資本結構,如此類推至屬最終股東的資訊文件
8. 載明其公司機關的組成的文件。
9. 附件一 博彩機製造商公司資料披露表:第 26/2012號行政法規第五條第二款 第一項 (申請書下載) (可於辦理地點索取或於博彩監察協調局網頁下載)
10. 附件二 擁有博彩機製造商公司的5%或5%以上公司資本的股東及董事個人資料披露表:第 26 /2012號行政法規第五條第二款第一項第二項 (申請書下載) (可於辦理地點索取或於博彩監察協調局網頁下載)
11. 附件三 准許披露資料聲明書:第 26 /2012號行政法規第七條第一款 [註:每份附件一及每份附件二必須伴隨一份附件三] (申請書下載) (可於辦理地點索取或於博彩監察協調局網頁下載)
12. 經法定代理人簽署的聲明書,當中簽名及身份須經公證認定;博彩機製造商根據該聲明書承諾遵守及履行一切法定義務、並承認澳門特別行政區法院在其於澳門經營的業務範圍內具有專屬管轄權,故放棄在外地的任何法院針對澳門特別行政區提出訴訟。
13.博彩機製造商許可之擔保金聲明書 (申請書下載) (可於辦理地點索取或於博彩監察協調局網頁下載)
14. 財政局格式M/11憑單副本,憑單上必須顯示擔保金相應金額已存入財政局帳戶
15. 填寫附件二人士之身分證明文件影印本;(包括身分證、護照及擁有5%或5%以上公司資本的股東或公司董事所持有的其他有效證件)
16. 彩色近照三張,須在最近六個月內拍攝、背景為白色,尺寸為 8 x 5 厘米,其中一張按指示於附件 二指定位置上張貼,並附隨一張以JPEG圖片檔形式儲存數碼底片的磁碟或CD,照片尺寸為4 x 5厘米,不大於400 Kb
服務辦理地點及時間
親臨辦理
博彩監察協調局
地址:澳門南灣大馬路762-804號中華廣場12樓A
辦公時間:
週一至週四,上午 9時至 1時,下午 2時 30分至 5時 45分
週五,上午 9時至 1時,下午 2時 30分至 5時 30分
費用
無需繳付申請費用
註:根據第26/2012 號行政法規第五條第七款的規定,凡申請成為博彩機製造商之人士須為適當資格審查程序提供現金擔保,擔保金金額現訂為澳門幣拾萬圓(100,000.00)
審批所需時間
審批時間因個案而定。
服務承諾:
自接收博彩機的核准申請文件起計,45日內以電郵方式通知申請人其所遞交的申請文件並附於申請文件之要件是否齊備。
備注/申請須知
1. 以上僅為對審查申請人適當資格屬必須而應向本局提供的基本資料,本局不排除為審查申請適當資格之需而向申請人要求提供其他補充資料。
2. 申請人所提供的一切個人資料受第8/2005號法律《個人資料保護法》規範
3. 如需更正、補充或更新資料則可親臨本局或以書面通知
查詢進度及領取服務結果
查詢申請進度:此手續尚未提供網上進度查詢 或 致電(853)8397 3727 / (853)8397 3168
領取服務結果的方式:1.以電郵方式傳送許可信函 2.親臨領取 3.授權他人代表領取
領取服務結果時需出示或遞交的文件:領取者之身份證明文件正本 或 公司名片及公司蓋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