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辦理
服務對象與申請資格
根據第12/2015號行政法規 《都市建築及城市規劃範疇資格制度的施行細則》,符合第七條第一款所定要件的利害關係人可向委員會申請登記為實習導師,該申請須經實習及持續進修委員會通過。
申請方式
- 親臨辦理 – 前往土地工務局辦理。
- 網上申請 – 透過『澳門公共服務一戶通』登入建築、工程及城市規劃專業委員會網站www.caeu.gov.mo辦理。
辦理時限
沒有相關規定。
辦理手續及所需文件:
- 親臨辦理
- 填妥的由委員會提供的申請表(CA07);
- 有效之澳門居民身份證影印本;
- 專業簡歷(須以A4呎吋紙張提供並簽署);
- 其他被認為對審查申請屬必要的文件或資料。
- 網上申請
- 透過『澳門公共服務一戶通』登入建築、工程及城市規劃專業委員會網站,並填妥申請所需的相關資訊。
必須出示文件:
- 申請人附交的文件影印本,必須出示正本,經部門職員核對後發還。
服務辦理地點及時間
親臨辦理
地址:
土地工務局
澳門馬交石炮台馬路33號接待櫃檯
辦理時間:
週一至週四,上午9時至下午5時45分
週五,上午9時至下午5時30分
週六、日及公眾假期休息
費用
免申請手續費。
審批所需時間
沒有相關規定。
備註/申請須知
- 導師應為在土地工務局有效註冊的建築師、景觀建築師、土木工程師、消防工程師、電機工程師、機電工程師、機械工程師、化學工程師、工業工程師或燃料工程師,又或為在委員會登記的城市規劃師、環境工程師或交通工程師,並須以簡歷證明其具備至少五年相關專業範疇的實務經驗。
- 導師不得同時指導多於三名實習員。
- 導師應隸屬於將提供實習場地的實體。
- 委員會將在網頁內公佈已登記導師的名單。
查詢進度及領取服務結果
領取服務結果的方式:
- 雙掛號方式郵寄
- 電話短訊通知領取
領取服務結果時需出示的文件:
- 收據
- 個人身份證明文件。
表格下載
CA07 (請雙面列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