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簡介
根據《個人資料保護法》第十一條第三款的規定,就專為新聞、藝術或文學表達目的而作出的個人資料處理,相關的查閱權通過個人資料保護局行使,以確保言論和資訊自由、出版自由、新聞工作者的職業獨立和保密規定的實施。
服務對象
涉及“專為新聞、藝術或文學表達目的”而進行的個人資料處理的資料當事人。
服務結果
個人資料保護局會將處理結果以書面方式通知申請人。
查詢途徑
執行部門及單位:個人資料保護局
通訊地址:澳門南灣大馬路 804號中華廣場 17樓
郵政信箱:澳門郵政信箱 880號
電話:(853)2871 6006
傳真:(853)2871 6116
公共行政事務
行政及法律事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