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過導航

燃放火箭及煙花准照

更改資料


如何辦理

辦理手續及所需文件

  1. 必須出示文件/資料
    1. 申請人的有效身份證明文件及倘有之商業登記證明書正本(倘申請人書面同意由本局獲取商業登記證明書,則豁免出示)
  2. 必須遞交文件/提供資料
    1. 附有申請人簽署的申請信函

服務辦理地點及時間

親臨辦理
接待單位:情報廳 – 槍械及彈藥科

辦公資訊:請點擊詳情

申請單位:

  1. 澳門南區交通警司處
  2. 南灣警司處
  3. 北區警司處
  4. 新口岸警司處
  5. 澳門關閘廣場特警大樓
  6. 公共關係處
  7. 槍械及彈藥科
  8. 氹仔警司處
  9. 路環警司處
  10. 機場警務處

星期一至五
09H00-18H00(中午照常辦公)
星期六、日及澳門政府假期休息

* 策劃行動廳 – 公共關係處收件時間為︰
星期一至五
09H00-13H00、14H30-17H45


費用

全免


資料提供:治安警察局(CPSP)

最後更新時間:2023-11-16 16:49

創業及營商 牌照/准照(場所及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