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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器及彈藥貿易商業場所准照

首次申請


如何辦理

辦理手續及所需文件

  1. 必須出示文件/資料
    申請人的有效身份證明文件及倘有之商業登記證明書正本(倘申請人書面同意由本局獲取商業登記證明書,則豁免出示)
  2. 必須遞交文件/提供資料(首次申請者,須遞交以下第2.1至2.5項文件):
    1. 申請信函;
    2. 若為自然人申請,須遞交有效的身份證明文件影印本,若為法人申請,則須由具有簽署權限的人士簽署上述申請信函,以及所有簽署人的身份證明文件影印本;
    3. 物業登記書面報告(查屋紙)或由土地工務運輸局發出的場所用途證明;(倘申請人書面同意由本局獲取該文件,則豁免遞交)
    4. 有效的刑事紀錄證明書;
    5. 申請場所的水費或電費單,以證明申請場所的正確地址;
  3. 經本局初步審核後,申請人須遞交以下第3.1至3.5項文件:
    1. 裝修工程圖樣的藍本,包括樓宇平面圖、切面圖及 防火安全設計圖;
    2. 工程敘述備忘錄;
    3. 場所使用權證明文件(例如:租賃合約、聲明書);
    4. 已作登記或已繳納之最近一期的營業稅登記證明文件(M/1);
    5. 澳門元50,000元之銀行擔保證明文件。

服務辦理地點及時間

辦理地點及時間:請點擊詳情

親臨辦理
接待單位:情報廳 – 槍械及彈藥科

申請單位:

  1. 澳門南區交通警司處
  2. 南灣警司處
  3. 北區警司處
  4. 新口岸警司處
  5. 澳門關閘廣場特警大樓
  6. 公共關係處
  7. 槍械及彈藥科
  8. 氹仔警司處
  9. 路環警司處
  10. 機場警務處

星期一至五
09H00-18H00(中午照常辦公)

星期六、日及澳門政府假期休息

* 策劃行動廳 – 公共關係處收件時間為︰

星期一至五
09H00-13H00、14H30-17H45


 

費用

澳門元3,000元,印花稅:行政費用的10%(即澳門元300元)

繳費方式

  1. 現金;
  2. Macau Pass(澳門通);
  3. MPAY(澳門錢包);
  4. 政付通【中國銀行澳門分行發出的信用卡或借記卡(VISA、MasterCard及銀聯UnionPay)、銀聯可接納除大西洋銀行外本特區其他所有銀行發出的銀聯制式借/貸記卡、銀聯閃付咭、銀聯雲閃付、中銀手機銀行支付、豐付寶、廣發銀行移動支付、國際付、工銀e支付、極易付、支付寶及微信支付(內地居民適用)】;
  5. 支票(抬頭:治安警察局)。

審批/服務所需時間(輪候時間不計算在內)

約40個工作日
附註:
自服務單位接獲且確認文件齊備無誤後之第一個工作日起計


備註/申請須知

  1. 申請人須親臨申請或授權代辦人申請,但有關授權書須作公證認定(認定筆跡);
  2. 審批所需時間,一般為40個工作天,視乎申請文件是否滿足申請要求。

相關規範或要求

申請場所必須為商業用途


資料提供:治安警察局(CPSP)

最後更新時間:2023-11-16 17:25

創業及營商 牌照/准照(場所及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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