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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理交通事故

申請《交通事故證明書》


如何辦理

辦理手續及所需文件

  1. 必須出示文件/資料:
    1. 經公證認定委託書(如由代理人代辦手續)
    2. 代理人之有效身份證明文件影印本(須出示正本作核對)
  2. 必須遞交文件/提供資料:
    1. 申請表(請點擊下載或親臨接待單位索取);
    2. 申請人之有效身份證明文件影印本;
    3. 發生交通事故的日期、時間及地點。
  3. 其他有利文件/資料:
    1. 意外駕駛者之駕駛執照;
    2. 車輛的識別文件(如登記摺)等.

服務辦理地點及時間

親臨辦理

接待單位:澳門南區交通警司處及海島交通警司處

  1. 申請:澳門南區交通警司處及海島交通警司處
    辦公時間:24小時
  2. 領取證明:澳門南區交通警司處
    辦理地點及時間:請點擊詳情

費用

第一版紙澳門元15元,其餘每一版為澳門元5元。

繳費方式:

  1. 現金
  2. 支票(抬頭:治安警察局)
  3. 澳門通卡(MACAU Pass)
  4. MPay澳門錢包
  5. 中銀智慧付(BOCPAY)
  6. 政付通(GovPay)

審批/服務所需時間(輪候時間不計算在內)

10個工作日(服務承諾)

附註:自服務單位接獲且確認文件齊備無誤後翌工作日起計。


備註/申請須知

  1. 《交通事故證明書》可用於進行刑事訴訟、民事訴訟或申報保險等用途;
  2. 若以保險公司名義申請是項服務,有關人員必須於申請表上之簽署欄內簽署並蓋上公司印章以確認有關申請;若選擇親臨填表,請帶備公司印章以備蓋章之用;
  3. 當完成辦理有關證明書時,會透過電話通知申請人領取;
  4. 倘交通事故涉及刑事並正進行刑事程序,須向司法當局提出;
  5. 取得本局文件請於「相關文件」欄目內查找及下載,或親臨相關辦理地點索取。

領取服務結果

親臨(可由申請人、代理人領取或委託他人代領)

  1. 申請人:有效的身份證明文件或收據;
  2. 代理人:代理機構身份證明交件(如:公司印章或工作證);
  3. 委託他人代領:代領人有效的身份證明文件及申請人委托書或授權書。

資料提供:治安警察局(CPSP)

最後更新時間:2023-01-31 16:30

公共安全及出入境 交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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