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辦理
辦理手續及所需文件
必須出示文件/資料:
- 受害人
- 身份證明文件
- 駕駛執照及/或其他駕駛資格輔助文件(倘適用)
- 車輛保險(倘適用)
- 的士證(倘適用)
- 其他有助調查事故之資料(如 :相片、錄影片等)(倘有)
- 其他涉事者/目擊者(倘有)
2.1. 身份證明文件
2.2. 其他有助調查事故之資料(如 :相片、錄影片等)(倘有) - 其他有利文件 / 資料
- 車輛登記摺/汽車所有權憑證(即車契)(倘適用)
服務辦理地點及時間
親臨辦理
接待單位:澳門南區交通警司處及海島交通警司處
辦公地點及時間:請點擊詳情
電話辦理
緊急求助熱線(999)或交通廳熱線(853)2837 4214
費用
全免
備註/申請須知
事故涉及《刑法典》和《道路交通法》的有關犯罪,公罪(如:遺棄受害人、逃避責任;在酒精、藥物影響下駕駛;又或明顯違反在道路行駛之有關規則,而造成過失殺人等)得由司法機關 / 警察當局提起刑事訴訟程序。
公共安全及出入境
交通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