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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安全

報案(治安警察局)

服務簡介

服務內容

若親歷或目睹犯罪事實發生,可前往就近警司處進行報案。案件偵查期間,若需撤回告訴或自訴(俗稱銷案),可親臨受理報案的警司處作出。

服務對象

  1. 報案:公眾;
  2. 取消:曾向治安警察局提出告訴或自訴之人士。

服務結果

可要求獲發《報案證明》。


查詢途徑

執行部門及單位:治安警察局 – 澳門警務廳 、海島警務廳
各警司處
辦公資訊:請點撀詳情
總機電話:(853) 2857 3333


服務地點特別支援措施

有特別需要人士的支援措施總覽表


資料提供:治安警察局(CPSP)

最後更新時間:2024-11-22 0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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