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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安全

報案(治安警察局)

常見問題

  1. 如發現自己或別人被靠近及偷拍不雅照片,應如何保護自己或受害人,可向警方報案?
  2. 在巴士上,一女子被陌生男子用手觸摸其身體部位,其感到害怕向警方求助,應怎樣做?
  3. 如果到警區報案或協助調查,可否要求簽發證明?

1. 如發現自己或別人被靠近及偷拍不雅照片,應如何保護自己或受害人,可向警方報案?

應該立即大聲呼叫,讓附近途人知悉該名偷拍人士之不軌企圖,並可即時制止該人士之偷拍行為,及可要求途人協助捉拿該名偷拍嫌疑人,以及儘快致電警方到場處理。若該名偷拍嫌疑人已逃跑,被害人應盡量保持冷靜,緊記該嫌疑人的衣著特徵以及逃離方向,以便向警方提供線索,有助更準確有效跟進。


2. 在巴士上,一女子被陌生男子用手觸摸其身體部位,其感到害怕向警方求助,應怎樣做?

在現場時可大聲呼叫,即時阻止該男子之行為,並向巴士司機求助不要開啓巴士門,讓所有乘客知道該名男子之不軌企圖,及要求司機協助報警並尋求身旁人士協助控制嫌疑人,等待警方到場處理。而該男子行為觸犯《刑法典》第164-A條 「性騷擾」,一經定罪可被處最高一年罰刑,或科處最高一百二十日罰金。


3. 如果到警區報案或協助調查,可否要求簽發證明?

值日室會向報案人發出《報案證明》,而協助調查之人士亦可要求有關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