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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通知書"登記服務

辦理


如何辦理

辦理時限:在初生嬰兒出生後3個工作日內或離院前辦理,如未能依期辦理有關文件將送交民事登記局處理。

辦理手續及所需文件:

  1.  由初生嬰兒父母任何一方登記
  2.  父母雙方的身份證明文件正本及影印本(初生嬰兒母親需出示入院時登記的身份證明文件)
  3.  已填妥初生嬰兒「出生通知書」登記辦理須知內有關統計暨普查局所需資料

服務辦理地點及時間

服務辦理地點:

仁伯爵綜合醫院婦兒科大樓二樓產科秘書處

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政府假期除外),13:00~16:00


費用

全免


審批所需時間

不適用


備註/申請須知

如未能出示母親或父親身份證明文件正本,或有特別聲明不登記初生嬰兒父親資料,母親須填寫聲明書


相關規範及要求

不適用


領取服務結果

自在仁伯爵綜合醫院完成登記日起計第5個工作天起到民事登記局辦理初生嬰兒出生登記


資料提供:衛生局(SS)

最後更新時間:2022-05-11 1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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