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辦理
辦理時限
航空器抵押權設定的登記屬強制性,應由設定抵押之日起計30天內辦理有關手續。
辦理手續及所需文件
申請人須親臨或委託他人提出申請,並遞交以下文件:
- 申請書,其內包含:
- 申請人的認別資料(倘為自然人,需列出其姓名、性別、婚姻狀況、住所、身份證明文件種類及號碼等資料;倘為法人,則需指出其商業名稱、法人住所及其代理人的資料等);
- 指明申請航空器抵押權設定的登記;
- 航空器的識別資料,例如航空器的商業登記編號;
- 抵押權人及抵押人的認別資料(倘為自然人,需列出其姓名、性別、婚姻狀況、住所、身份證明文件種類及號碼等資料;倘為法人,則需指出其商業名稱、法人住所及其代理人的資料等);
- 申請人的簽名及作出申請的日期;
- 自願抵押合同,其內簽署人之簽名至少須經當場認定;
- 由商業及動產登記局發出的航空器所有權登記憑證;
- 已繳納倘有之印花稅的證明。
服務辦理地點及時間
親臨辦理
商業及動產登記局
地址:澳門水坑尾街 162號公共行政大樓 1樓
辦公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 9時至下午 6時
網上取籌及預約
註:市民可按法律規定使用優先接待服務,詳見登記公證機關優先接待指引準則。
費用
在期限內辦理
航空器抵押權的登記:澳門元 5000元。
逾期辦理
航空器抵押權的登記:澳門元 10000元 (登記金額的兩倍)。
審批所需時間
申請航空器抵押權設定的登記,收到申請並文件齊全後的下一個工作天起計,十個工作天內完成。(服務承諾)
備註/申請須知
- 應以清晰易讀之方式在A4格式的紙張上填寫申請書,且不得訂正或塗改之。
- 倘抵押合同為以私文書作出者,則當事人的筆跡最低限度須經當場認定;如申請人為法人或公司代表,該認定還應指出其身份及其具有作出該行為的權力。
- 登記公證服務的現場輪候情況,可於法務局網頁“網上服務”區內的“登記公證服務現場輪候情況”系統,或透過智能手機掃描於取籌機上方或輪候票上的二維碼進行查詢。
查詢進度及領取結果
查詢申請進度
申請人可透過以下方式查詢:
- 致電商業及動產登記局查詢〈電話:(853) 2837 4374〉;
- 電郵查詢〈crcbm@dsaj.gov.mo〉;
- 親臨查詢。
領取服務結果的方式
親臨領取
公證及登記
公證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