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辦理
辦理時限
應由設定抵押之日起計30天內辦理有關手續。
辦理手續及所需文件
申請人須親臨或委託他人提出申請,並遞交以下文件:
服務辦理地點及時間
親臨辦理
商業及動產登記局
地址:澳門水坑尾街 162號公共行政大樓 1樓
辦公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 9時至下午 6時
網上取籌及預約
註:市民可按法律規定使用優先接待服務,詳見登記公證機關優先接待指引準則。
費用
在期限內辦理船舶抵押權設定的登記:澳門元 1000元。逾期辦理須支付雙倍費用。
審批所需時間
申請船舶抵押權設定的登記,收到申請並文件齊全後的下一個工作天起計,十個工作天內完成。(服務承諾)
備註/申請須知
- 倘抵押合同為以私文書作出者,則當事人的筆跡最低限度須經當場認定;如申請人為法人或公司代表,該認定還應指出其身份及其具有作出該行為的權力。
- 登記公證服務的現場輪候情況,可於法務局網頁“網上服務”區內的“登記公證服務現場輪候情況”系統,或透過智能手機掃描於取籌機上方或輪候票上的二維碼進行查詢。
查詢進度及領取結果
查詢申請進度
申請人可透過以下方式查詢:
- 致電商業及動產登記局查詢〈電話:(853) 2837 4374〉;
- 電郵查詢〈crcbm@dsaj.gov.mo〉;
- 親臨查詢。
領取服務結果的方式
親臨領取
公證及登記
公證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