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辦理
辦理時限
沒有相關規定。
辦理手續及所需文件
申請人須親臨或委託他人提出申請,並遞交以下文件:
- 申請書;(參考範本)(可於商業及動產登記局服務點索取或於法務局網頁下載)
- 抵押權人表示同意註銷抵押登記的聲明書,其至少須以經認證文書的方式作出;
- 由商業及動產登記局發出的船舶登記憑證;
- 已繳納倘有之印花稅的證明。
服務辦理地點及時間
親臨辦理
商業及動產登記局
地址:澳門水坑尾街 162號公共行政大樓 1樓
辦公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 9時至下午 6時
網上取籌及預約
註:市民可按法律規定使用優先接待服務,詳見登記公證機關優先接待指引準則。
費用
澳門元 200元。
審批所需時間
申請船舶抵押權註銷的登記,收到申請並文件齊全後的下一個工作天起計,十個工作天內完成。(服務承諾)
備註/申請須知
- 登記公證服務的現場輪候情況,可於法務局網頁“網上服務”區內的“登記公證服務現場輪候情況”系統,或透過智能手機掃描於取籌機上方或輪候票上的二維碼進行查詢。
查詢進度及領取結果
查詢申請進度
申請人可透過以下方式查詢:
- 致電商業及動產登記局查詢〈電話:(853) 2837 4374〉;
- 電郵查詢〈crcbm@dsaj.gov.mo〉;
- 親臨查詢。
領取服務結果的方式
親臨領取
公證及登記
公證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