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辦理
辦理時限
應於經營准照有效期屆滿前至少10個工作日提交辦理續期申請。
辦理手續及所需文件
提交方式
- 網上提交:申請人透過經濟及科技發展局網站(www.dsedt.gov.mo)填寫續期申請書、上載所需文件及電子簽署1提交。
- 網上備案、紙本提交:申請人透過經濟及科技發展局網站(www.dsedt.gov.mo)填寫續期申請書並電子傳送備案,列印並簽署續期申請書,連同所需文件親臨經濟及科技發展局提交。
所需文件包括:
- 刑事紀錄證明書或等同文件(個人企業主/行政管理機關成員);
- 聲明書(關於未宣告破產或無償還能力);
- 其他申請人上載的附同文件;
- 由法務局(商業及動產登記局)發出“商業登記證明” 2;
- 由財政局發出的“非為澳門特別行政區稅務債務人”證明書2。
備註/申請須知
註“1”:須使用郵電局的合格證書電子簽名進行簽署。
註“2”:申請人可同意經濟及科技發展局分別向法務局及財政局取得所需資料。
費用
免費。
審批所需時間
自申請文件齊備之日起計10個工作日。
查詢進度及領取服務結果
經濟及科技發展局以電郵及/或短訊通知申請人,申請人親臨經濟及科技發展局領取經營准照。
服務辦理地點及時間
經濟及科技發展局 – 對外貿易處
地址:澳門南灣羅保博士街 1 – 3號 2樓
辦公時間:
週一至週四,上午 9時至 1時,下午 2時 30分至 5時 45分
週五,上午 9時至 1時,下午 2時 30分至 5時 30分
創業及營商
牌照/准照(場所及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