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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外機構租/借用場地申請(澳門大學)

預訂室內場地申請


如何辦理

辦理時限
於場地使用日起計30日或之前

辦理手續及所需文件

以正式公函(收件人請註明為澳門大學校長)並連同公司/機構之簡介及活動詳細資料,以郵寄方式或親臨澳門大學遞交有關申請


服務辦理地點及時間

親臨辦理

以郵寄方式或親臨澳門大學遞交有關申請

辦公時間:
週一至週四: 上午9時至中午1時,下午2時至5時45分
週五: 上午9時至中午1時,下午2時至5時30分

公眾假期除外


費用

場地申請獲批准後,申請者需按照公佈的《澳門大學設施及服務收費表》所載收費標準向本大學支付相關費用
https://bo.io.gov.mo/bo/ii/2017/37/avisosoficiais_cn.asp#um1

繳費:
1.以抬頭為“澳門大學”的支票/本票/滙票直接存入或轉賬至澳大帳戶

2. 財務部繳付
財務部地址:
中國澳門氹仔大學大馬路澳門大學行政樓1樓


審批所需時間

審批時間視申請情況而定,但將於10個工作日內回覆進度


備註/申請須知

所有場地之租用機構由提出申請至使用場地時,均被視為已詳閱及承諾遵守《澳門大學供校外機構場地使用規條》
https://css.cmdo.um.edu.mo/wp-content/uploads/2021/03/rules-on-use-of-venue-for-external-organization_cn.pdf

申請機構須為註冊機構,不接受個人名義申請


相關規範或要求

《澳門大學供校外機構場地使用規條》
https://css.cmdo.um.edu.mo/wp-content/uploads/2021/03/rules-on-use-of-venue-for-external-organization_cn.pdf


查詢進度及領取結果

查詢申請進度:致電 (853) 8822 9186 / (853) 8822 8662 查詢

領取服務結果的方式:以公函形式回覆審批結果

 


資料提供:澳門大學(UM)

最後更新時間:2023-10-10 14:17

教育 高等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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