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辦理
辦理時限
於場地使用日起計30日或之前
辦理手續及所需文件
以正式公函(收件人請註明為澳門大學校長)並連同公司/機構之簡介及活動詳細資料,以郵寄方式或親臨澳門大學遞交有關申請
服務辦理地點及時間
親臨辦理
以郵寄方式或親臨澳門大學遞交有關申請
辦公時間:
週一至週四: 上午9時至中午1時,下午2時至5時45分
週五: 上午9時至中午1時,下午2時至5時30分
公眾假期除外
費用
場地申請獲批准後,申請者需按照公佈的《澳門大學設施及服務收費表》所載收費標準向本大學支付相關費用
https://bo.io.gov.mo/bo/ii/2017/37/avisosoficiais_cn.asp#um1
繳費:
1.以抬頭為“澳門大學”的支票/本票/滙票直接存入或轉賬至澳大帳戶
2. 財務部繳付
財務部地址:
中國澳門氹仔大學大馬路澳門大學行政樓1樓
審批所需時間
審批時間視申請情況而定,但將於10個工作日內回覆進度
備註/申請須知
所有場地之租用機構由提出申請至使用場地時,均被視為已詳閱及承諾遵守《澳門大學供校外機構場地使用規條》
https://css.cmdo.um.edu.mo/wp-content/uploads/2021/03/rules-on-use-of-venue-for-external-organization_cn.pdf
申請機構須為註冊機構,不接受個人名義申請
相關規範或要求
《澳門大學供校外機構場地使用規條》
https://css.cmdo.um.edu.mo/wp-content/uploads/2021/03/rules-on-use-of-venue-for-external-organization_cn.pdf
查詢進度及領取結果
查詢申請進度:致電 (853) 8822 9186 / (853) 8822 8662 查詢
領取服務結果的方式:以公函形式回覆審批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