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辦理
辦理時限:因遺失或損毀有效准照的持有人,須盡快辦理補發申請。
辦理手續及所需文件:
- 准照持有人須自行撰寫申請書,其內容須載有就業服務指導員准照的持有人姓名、准照編號、聲明申請辦理就業服務指導員准照補發的原因(遺失或損毁)、准照持有人簽署及申請日期;
- 除非准照已遺失,否則需將損毁准照交還勞工事務局。
服務辦理地點及時間
地址:澳門馬揸度博士大馬路 221 – 279 號先進廣場勞工事務局一樓
辦公時間:週一至週四: 上午9時至1時,下午2時30分至5時45分週五:上午9時至1時,下午2時30分至5時30分
費用
MOP: 60澳門元
審批所需時間
具體時間: 30天(以收齊所需文件後起計)
備註/申請須知
補發的准照有效期限與原准照相同。
領取服務結果
領取服務結果的方式:親臨領取或透過電子平台下載有關數碼准照
領取時須出示身份證並繳費
就業
人員資格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