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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業服務指導員准照

補發申請


如何辦理

辦理時限:因遺失或損毀有效准照的持有人,須盡快辦理補發申請。

辦理手續及所需文件:

  1. 准照持有人須自行撰寫申請書,其內容須載有就業服務指導員准照的持有人姓名、准照編號、聲明申請辦理就業服務指導員准照補發的原因(遺失或損毁)、准照持有人簽署及申請日期;
  2. 除非准照已遺失,否則需將損毁准照交還勞工事務局。

服務辦理地點及時間

地址:澳門馬揸度博士大馬路 221 – 279 號先進廣場勞工事務局一樓

辦公時間:週一至週四: 上午9時至1時,下午2時30分至5時45分週五:上午9時至1時,下午2時30分至5時30分

就業服務指導員准照諮詢預約服務


費用

MOP: 60澳門元


審批所需時間

具體時間: 30天(以收齊所需文件後起計)


備註/申請須知

補發的准照有效期限與原准照相同。


領取服務結果

領取服務結果的方式:親臨領取或透過電子平台下載有關數碼准照

領取時須出示身份證並繳費


資料提供:勞工事務局(DSAL)

最後更新時間:2021-03-15 09:44

就業 人員資格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