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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員資格認可

醫療人員完全執照

常見問題

  1. 醫療人員完全執照的申請對象為何?
  2. 完全執照發給的審批程序為何?需時多久?
  3. 完全執照申請表格可於哪裡取得?填妥後如何遞交?
  4. 完全執照的申請費用為何?
  5. 完全執照的有效期多久?續期費用為何?
  6. 醫療人員獲發完全執照後,是否有需要參加持續專業發展活動的規定?
  7. 醫療人員獲發完全執照後,是否有需要就其他事務向衛生局提出申請/作出通知?
  8. 醫療人員自行提出中止或註銷完全執照後,倘擬恢復執業的手續為何?
  9. 醫療人員獲發完全執照後是否須購買民事責任保險?

1. 醫療人員完全執照的申請對象為何?

根據第18/2020號法律《醫療人員專業資格及執業註冊制度》的規定,本澳居民須通過由醫療專業委員會舉辦的知識考試及臨床實習,獲發出資格認可證書後,才可向衛生局申請完全執業。該法律適用的醫療人員可分為十五類,分別為醫生、牙科醫生、中醫生、藥劑師、中藥師、護士、醫務化驗師、放射師、脊醫、物理治療師、職業治療師、語言治療師、心理治療師、營養師及藥房技術助理。當中醫生、牙科醫生、中醫生、護士、醫務化驗師、放射師、脊醫、物理治療師、職業治療師、語言治療師、心理治療師及營養師的執照申請可向醫務活動牌照處提出。


2. 完全執照發給的審批程序為何?需時多久?

  • 申請人向醫務活動牌照處提出完全執照申請並遞交齊備的申請文件,經審查,倘申請人符合執業要件,以及其用於從事有關業務的設施及設備及衛生情況符合提供衛生護理服務的條件後,在衛生局登錄其註冊,同時,醫務活動牌照處將發函通知申請人親臨領取執照及繳納費用。
  • 在一般情況下,衛生局自接獲齊備申請文件日起計約40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批,倘場所獲豁免檢查(衛生局轄下的醫院及醫療場所、私營醫院或衛生護理服務場所),處理日數需約25日,但下列情況審批時間將順應延長:
    • 為處理執照申請,向相關部門提取、核實資料或諮詢意見。
    • 經衛生監督場所檢查後認為場所未具備條件安排檢查、場所的設施及設備未符合衛生規定,又或初檢後需安排複檢。
    • 申請人申請延長場所糾正期。
    • 場所的設立尚未符合本澳有關裝修工程、消防及安全等法律法規的規定。

3. 完全執照申請表格可於哪裡取得?填妥後如何遞交?

有關表格可於衛生局醫務活動牌照處索取,亦可透過衛生局網站或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入口網站下載。填妥的表格連同齊備的文件,遞交至醫務活動牌照處(地址:澳門青洲新街青怡大廈第一座2樓─即青洲衛生中心現址)。


4. 完全執照的申請費用為何?

申請費用為澳門元1,100元(連印花稅),於領取執照時繳納全數費用。


5. 完全執照的有效期多久?續期費用為何?

完全執照的有效期為3年,經醫療人員提出申請,可連續以相同期間續期。當執照有效期屆滿時,執照失效,醫療人員可提出重新發出執照的申請。續期費用為澳門元550元(連印花稅)。


6. 醫療人員獲發完全執照後,是否有需要參加持續專業發展活動的規定?

是的。醫療人員的完全執照續期,得以遵守衛生局局長透過批示訂定有關持續專業發展活動的規定作為條件。


7. 醫療人員獲發完全執照後,是否有需要就其他事務向衛生局提出申請/作出通知?

完全執照持照人擬中止或註銷執照,或擬更新執業場所或相關的設施設備等情況時,必須先向衛生局醫務活動牌照處提出申請;倘更改個人(如身份證資料)及聯絡資料(如通訊地址、電話或電郵),則須通知醫務活動牌照處。


8. 醫療人員自行提出中止或註銷完全執照後,倘擬恢復執業的手續為何?

曾自願中止或自願註銷完全執照的醫療人員,可向衛生局局長申請重新發出完全執照,同時,為發出有關的執照,衛生局局長可規定醫療人員得以遵守關於參加持續專業發展活動的規定作為條件。


9. 醫療人員獲發完全執照後是否須購買民事責任保險?

  • 醫療人員須自接獲許可執業通知書翌日起計15日內向醫務活動牌照處提交以下文件,以證明已履行第5/2016號法律《醫療事故法律制度》第三十六條及第49/2021號行政法規修改的第5/2017號行政法規第三條及第四條的規定,方可執業:
    • 如屬自僱者,須提交醫療服務提供者職業民事責任強制保險合同副本;
    • 如屬受僱者,須提交投保職業民事責任強制保險之聲明書,聲明已透過僱主法人投保上述保險。
  • 此外,根據第18/2020號法律《醫療人員專業資格及執業註冊制度》的規定,倘醫療人員不具有效的職業民事責任強制保險,衛生局可依職權註銷執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