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見問題
- 醫療人員有限度執照的申請對象為何?
- 醫療人員有限度執照的專業類別為何?
- 有限度執照發給的審批程序為何?需時多久?
- 有限度執照申請表格可於哪裡取得?填妥後如何遞交?
- 有限度執照的申請費用為何?
- 有限度執照的有效期多久?續期費用為何?
- 醫療人員獲發有限度執照後,是否有需要參加持續專業發展活動的規定?
- 醫療人員獲發有限度執照後,是否有需要就其他事務向衛生局作出通知?
- 醫療人員獲發有限度執照後是否須購買民事責任保險?
1. 醫療人員有限度執照的申請對象為何?
- 根據第18/2020號法律《醫療人員專業資格及執業註冊制度》第二十六的規定,在具適當解釋的情況下,尤其是進行專科醫學培訓、提供緊急救援、進行高技術性研究工作、引進新的醫療技術或澳門特別行政區沒有或缺乏具特別資歷的醫療人員時,衛生局局長可向澳門特別行政區以外地方的醫療人員發給有限度執照,以便其在衛生局、五月三十一日第22/99/M號法令所指的私人衛生單位、教育機構或由行政長官以公佈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的批示訂定的社會服務機構或其他機構提供醫療服務。
- 申請有限度執照,由醫療人員擬提供服務的單位或機構代表醫療人員提出,且須附具相關申請文件。
2. 醫療人員有限度執照的專業類別為何?
第18/2020號法律《醫療人員專業資格及執業註冊制度》適用的醫療人員可分為十五類,分別為醫生、牙科醫生、中醫生、藥劑師、中藥師、護士、醫務化驗師、放射師、脊醫、物理治療師、職業治療師、語言治療師、心理治療師、營養師及藥房技術助理。當中醫生、牙科醫生、中醫生、護士、醫務化驗師、放射師、脊醫、物理治療師、職業治療師、語言治療師、心理治療師及營養師的執照申請可向醫務活動牌照處提出。
3. 有限度執照發給的審批程序為何?需時多久?
- 非本地醫療人員擬提供服務的單位或機構代表其提出有限度執照申請並遞交齊備的申請文件,經審查,倘有關的醫療人員符合執業要件,以及其用於從事有關業務的設施及設備及衛生情況符合提供衛生護理服務的條件,衛生局將發函通知申請實體提交勞工事務局發出申請外地僱員聘用許可的收據,以便衛生局跟進有限度執照發出的程序。執照發出後,醫務活動牌照處將發函通知申請實體帶同醫療人員的僱員身份逗留的臨時許可證明副本,親臨領取執照及繳納費用,同時,申請實體須於60日內向醫務活動牌照處提交有關醫療人員的外地僱員身份認別證副本。
- 在一般情況下,衛生局自接獲齊備申請文件日起計約42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批,倘場所獲豁免檢查(衛生局轄下的醫院及醫療場所、私營醫院或衛生護理服務場所),處理日數需時約27日,但下列情況審批時間將順應延長:
- 為處理執照申請,向相關部門諮詢意見。
- 醫療人員的學歷文件須透過本地區以外的機關核實。
- 經衛生監督場所檢查後認為場所未具備條件安排檢查、場所的設施及設備未符合衛生規定,又或初檢後需安排複檢。
4. 有限度執照申請表格可於哪裡取得?填妥後如何遞交?
有關表格可於衛生局醫務活動牌照處索取,亦可透過衛生局網站或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入口網站下載。填妥的表格連同齊備的文件,遞交至醫務活動牌照處(地址:澳門青洲新街青怡大廈第一座2樓─即青洲衛生中心現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