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簡介
服務對象
獲錄取進行第18/2020號法律《醫療人員專業資格及執業註冊制度》第十七條所指實習的實習員(包括進行醫生、牙科醫生、中醫生、護士、醫務化驗師、放射師、脊醫、物理治療師、職業治療師、語言治療師、心理治療師及營養師專業的實習),均須申請實習執照。
服務結果
衛生局向具備法定要件的申請人發出實習執照。
查詢途徑
執行部門及單位:衛生局─醫務活動牌照處
通訊地址:澳門青洲新街青怡大廈第一座2樓(即青洲衛生中心現址)
電話:(853) 2871 3734 / (853) 2871 3735
傳真:(853) 2871 2035
人員資格認可
就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