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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員資格認可

醫療人員實習執照

服務簡介

服務對象

獲錄取進行第18/2020號法律《醫療人員專業資格及執業註冊制度》第十七條所指實習的實習員(包括進行醫生、牙科醫生、中醫生、護士、醫務化驗師、放射師、脊醫、物理治療師、職業治療師、語言治療師、心理治療師及營養師專業的實習),均須申請實習執照。

服務結果

衛生局向具備法定要件的申請人發出實習執照。

查詢途徑

執行部門及單位:衛生局─醫務活動牌照處

通訊地址:澳門青洲新街青怡大廈第一座2樓(即青洲衛生中心現址)

電話:(853) 2871 3734 / (853) 2871 3735

傳真:(853) 2871 2035

電郵:dl@ssm.gov.mo

網址:http://www.ssm.gov.mo


資料提供:衛生局(SS)

最後更新時間:2023-11-06 1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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