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見問題
- 醫療人員實習執照的申請對象為何?
- 實習執照發給的審批程序為何?需時多久?
- 實習執照申請表格可於哪裡取得?填妥後如何遞交?
- 實習執照的申請費用為何?
- 實習執照的有效期多久?
- 醫療人員獲發實習執照後,是否有需要就其他事務向衛生局提出申請/作出通知?
- 醫療人員獲發實習執照後是否須購買職業民事責任保險?
1. 醫療人員實習執照的申請對象為何?
根據第18/2020號法律《醫療人員專業資格及執業註冊制度》第二十五條的規定,獲錄取進行該法律第十七條所指實習的實習員(包括進行醫生、牙科醫生、中醫生、藥劑師、中藥師、護士、醫務化驗師、放射師、脊醫、物理治療師、職業治療師、語言治療師、心理治療師、營養師及藥房技術助理專業的實習),須向衛生局申請實習執照。當中醫生、牙科醫生、中醫生、護士、醫務化驗師、放射師、脊醫、物理治療師、職業治療師、語言治療師、心理治療師及營養師的執照申請可向醫務活動牌照處提出。
2. 實習執照發給的審批程序為何?需時多久?
- 申請人向醫務活動牌照處提出實習執照申請並遞交齊備的申請文件,經審查,倘申請人符合執業要件,在衛生局登錄其註冊,同時,醫務活動牌照處將發函通知申請人親臨領取執照及繳納費用。
- 在一般情況下,衛生局自接獲齊備申請文件日起計約22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批。
3. 實習執照申請表格可於哪裡取得?填妥後如何遞交?
有關表格可於衛生局醫務活動牌照處索取,亦可透過衛生局網站或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入口網站下載。填妥的表格連同齊備的文件,遞交至醫務活動牌照處(地址:澳門青洲新街青怡大廈第一座2樓─即青洲衛生中心現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