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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人員實習執照

醫療人員實習執照註銷申請


如何辦理

服務對象

倘持有醫生、牙科醫生、中醫生、護士、醫務化驗師、放射師、脊醫、物理治療師、職業治療師、語言治療師、心理治療師及營養師實習執照的人士,屬第18/2020號法律第十九條註銷登記的情況,均須申請註銷實習執照。

申請期限

實習執照持有人在取得醫療專業委員會發出註銷資格認可臨時登記的相關證明後,須於7個工作天內提出註銷實習執照的申請。

辦理手續及所需文件

  1. 醫療人員註銷實習執照申請表
  2. 醫療專業委員會發出註銷資格認可臨時登記的相關證明副本(須出示正本以供衛生局人員核對);
  3. 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身份證副本;
  4. 實習執照正本;
  • 屬下列情況,須附同以下文件:
    •  如執照遺失,須連同由權限當局發出之執照遺失聲明書副本一併遞交;
    • 如持牌人已故,須連同死亡證明書副本一併遞交。

服務辦理地點及時間

服務辦理地點:衞生局醫務活動牌照處

地址:澳門青洲新街青怡大廈第一座2樓(即青洲衛生中心現址)

辦公時間:
週一至週四,上午9時至1時,下午2時30分至5時45分
週五,上午9時至1時,下午2時30分至5時30分
(週六、日及公眾假期休息)

費用

無需繳付費用。

審批所需時間

21 個工作天內以書面通知申請人(不包括郵遞或領取時間)。

領取服務結果

領取服務結果:郵寄領取。


資料提供:衛生局(SS)

最後更新時間:2023-11-05 0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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