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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藥進出口批發准照

場所設置期限延期


如何辦理

辦理手續及所需文件
填妥的FIC-11 場所檢查期限延長申請表格


服務辦理地點及時間

服務辦理地點:藥物監督管理局-准照及稽查廳

地址:澳門士多鳥拜斯大馬路51號華仁中心一樓(文件收發小組)

辦公時間:

週一至週四,上午9時至1時,下午2時30分至5時45分

週五,上午9時至1時,下午2時30分至5時30分

週六、日及公眾假期休息


費用

無需繳納費用


備註/申請須知

根據第46/2021號法律《中藥藥事活動及中成藥註冊法施行細則》第二十二條第二款的規定,場所申請檢查的期間不得超過六個月;經申請人申請並獲藥物監督管理局許可,可額外延長最多六個月。


審批所需時間

藥物監督管理局在接獲申請齊備文件日起計90日內完成審批。


相關規範及要求

  1. 第11/2021號法律《中藥藥事活動及中成藥註冊法》
  2. 第46/2021 號行政法規《中藥藥事活動及中成藥註冊法施行細則》

查詢進度及領取服務結果

查詢申請進度:此手續尚未提供網上進度查詢

領取服務結果的方式:親臨領取


資料提供:藥物監督管理局(ISAF)

最後更新時間:2024-07-17 12:23

創業及營商 進出口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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