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辦理
辦理手續及所需文件
填妥的FIC-11 場所檢查期限延長申請表格
服務辦理地點及時間
服務辦理地點:藥物監督管理局-准照及稽查廳
地址:澳門士多鳥拜斯大馬路51號華仁中心一樓(文件收發小組)
辦公時間:
週一至週四,上午9時至1時,下午2時30分至5時45分
週五,上午9時至1時,下午2時30分至5時30分
週六、日及公眾假期休息
費用
無需繳納費用
備註/申請須知
根據第46/2021號法律《中藥藥事活動及中成藥註冊法施行細則》第二十二條第二款的規定,場所申請檢查的期間不得超過六個月;經申請人申請並獲藥物監督管理局許可,可額外延長最多六個月。
審批所需時間
藥物監督管理局在接獲申請齊備文件日起計90日內完成審批。
相關規範及要求
查詢進度及領取服務結果
查詢申請進度:此手續尚未提供網上進度查詢
領取服務結果的方式:親臨領取
創業及營商
進出口監管